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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4日 星期一
推動「醫療糾紛與醫療救濟法」立法是在做事,不是在騙選票!
1.不論是「醫療風險基金」或是「醫療糾紛與醫療救濟法」,兩者目的相同,都是為了解決醫療糾紛中雙方緊張對立的關係,讓兩造權益都能獲得適當的保障。
2.由於民進黨執政八年都未能完成立法。本黨執政後即召開會議廣納各界建言,並在法案通過前,以更積極的方式讓試辦計畫先行上路,期望讓日漸緊張的醫病關係能更趨和諧。
3.對的政策有其立法與延續的必要。小英之友會批評騙選票的說法,只是凸顯其觀點的狹隘與民進黨執政八年的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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