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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4日 星期二
以協商透明化原則提升兩岸經貿合作效益
1.
陸委會自
4
月份起會同經濟部逐一拜會立法院王院長、內政委員會及經濟委員會等委員,說明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協商進展及協議相關內容。
2.
陸委會並依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安排,進行專案報告,推動兩岸協商透明化的誠意及努力。
3.
我方開放的是大型美容美髮業者,僅限於資本額為
20
萬美元(相當約新臺幣
600
萬元)不是個體戶,且陸資來臺投資均有相關審查機制。
4.
多數業者表示交流是好事,陸資來臺可以一起合作互補,以大陸的資金搭配臺灣的人才,把市場大餅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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