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櫃股王數字科技,已遭新北地檢署認定非法吸金186億元,依違反《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將董事長廖世芳、總經理吳聰賢及前總經理王震宇起訴。
2.「T點」以電子形式儲存金錢、第三方支付,屬《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所規範的電子票證,未經金管會核准不得發行,前年數字科技接獲金管會函詢,在去年2月禁止會員在無實質交易下儲值「T點」,並改由國泰世華代管交易款項。
3.2009年起至去年2月數字科技經手代收款項竟逾186億元,涉犯《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第30條「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發行電子票證」罪,而犯罪所得超過1億元,可處7年以上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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