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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6日 星期五
稅務單位依法行政,不宜被當作政治鬥爭工具
1.
稅捐單位依法行政,不容外界質疑。稅務稽查有一定程序,只要符合納稅要件,稅捐機關必定秉公辦理。即便對象是總統,也會依法行政。
2.
總統府也已經表明,
1999
至
2004
年間,馬總統夫婦分次匯給女兒的款項,未有單筆
500
多萬匯款。外界不應混淆視聽。
3.
針對馬總統大姐借貸。總統皆依法申報,證明這是借款,不是贈與。政治應回歸政治,不應該將稅務變成政爭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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