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六年前為李登輝前總統主政時期,建議應由該時期的主導人士出面說明事件原委。
-
合約中既已載明,若無法取得出口許可則合約不生效,因此,合約停擺應有條文可循。
- 建議原能會和台電公司主動出面提出說明,以免又被做文章。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全球資訊網
2013年3月4日 星期一
核廢料案起糾紛 北韓揚言告台電
核四停建經濟損失慘重
- 「核四」停建將給台灣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核四」一號機組已完工近95%,試運完工達74%,預計今年會裝填燃料棒。如果「核四」停建的話,馬上面臨島內外的合約賠償問題,約100億。
-
另外,「核四」興建至今,已投入2838億元,一旦停建,這些投資將認列虧損。加上臺電先前因電價緩漲統計至一月底虧損達1974億元,合計超過臺電資本額3300億元。依公司法規定,臺電將宣佈破產。
-
還有就是一旦停建,台灣每度電價將上漲0.38元,第一年將造成島內生產毛額(GDP)減少608億元,因消費、投資、出口、進口下滑,也將新增2.8萬的失業人口;
- 同時,在找不到替代資源和電廠除役的情況下,台灣勢將產生限電危機,民眾要承擔增加電價和有時用不上電的後果。
政府採行牛豬分離的政策不變
- 農委會表示,養豬業是我國最重要的農業產業,對農村經濟的影響非常大,因此臺美 TIFA 會議,政府堅持牛豬分離的政策不變。
-
政府在去年已明確宣示「安全容許、牛豬分離、強制標示、排除內臟」的十六字方針,美方對此立場已充分了解。
-
TIFA是台美雙方解決貿易歧見、擴大經貿合作的平台,重新啟動後有益促進台美經貿關係。
- 政府呼籲國內豬農應加強牧場防疫、確保肉品衛生安全,使用合法動物藥品,以維護國內養豬產業的永續發展。
扁是戰俘?別說笑了!
-
陳水扁在獄中待遇,均係依法所給予受刑人之處遇,甚至較其他受刑人更為優遇。如果陳水扁是「戰俘」待遇,其他受刑人豈非連戰俘都不如?
-
有關受刑人應否保外就醫,現行法制已有明確規範,應由法務部及監所等矯正機關依專業醫療機構鑑定結果,按受刑人狀況,作出專業判斷,而非依少數個人意見為之,否則國家法制豈非淪為空談!
- 總統並無准許受刑人保外就醫之權限,指控總統用政治的手段影響阿扁應有的醫療人權,甚至動輒要求給予陳水扁保外就醫待遇,不僅無稽,更是企圖破壞國家典章制度的惡行!
外國月亮未必較圓,台灣公投法較許多歐美家更進步!
-
荷蘭籍專家只我國公投法門檻偏高,請他檢視一下自己的國家是否比台灣更進步?荷蘭公民根本沒有就全國性事務進行公投的權利,只有地方層級才有公投。荷蘭對攸關加入歐盟的馬斯垂克條約舉行過一次公投,僅是諮詢性質,投票結果民眾多數是反對加入歐盟,但是荷蘭國會仍批准了該條約。請問這位國際人權專家,是不是應該先批判一下自己的母國荷蘭不如台灣民主?
-
況且該專家的意見,經過其他專家討論後,並無共識,顯見其看法純屬各人意見。
-
舉凡美國、德國、英國、加拿大、荷蘭、比利時、瑞典、日本等,其公民都無權對全國性的公共事務進行對政府具拘束力的公投,頂多只是諮詢性公投,政府可以面片選擇是否接受結果,相較於我國,我們可以直接參與全國性公共事務,我們的公投法其實遠比許多歐美民主國家更進步。
- 台灣內部還存有諸多重大政治分歧,且代議政體基本上也順利運最並能反應多數民意,降低公投門檻可能會引發社會的穩定。且25%民眾即可決定一個國家的重大政策,門檻也非不合理!
呼籲在野黨理性問政,讓公投跳脫政治鬥爭
- 公投是全民共同表達意見、決定國家重大政策的方式之一,是一種直接民主的表現。
-
在舉行公投之前,朝野政黨及民間社團透過各種方式提供資訊並多方辯論,有助於全民對公投議題有更深更廣的認識。
-
一個成熟的公民社會,人民在資訊充分的前提下,遵循合理、合法的行政程序,利用公投表達自身對重大政策的偏好,是民主的實踐。
- 呼籲在野黨用負責任的態度,以長遠的國家發展以及全民的生活福祉為念,讓政策跳脫政治鬥爭。
2013年3月1日 星期五
核四不建電價成本提高絶非恐嚇,而是全民必須共同面對的現實
1.
取代核能,絕大部分還是要靠天然氣。但是天然氣發電成本是相高的,加上本國天然氣主要是仰賴進口,在全球資源日漸短缺的情下,要維持相同的供電率,必須要有電價提高的心理準備。
2.
計算發電成本時,已將核廢料處理成本一併考量,其總成本,還是較以火力、水利、或其他替代能源低。
3.
台灣的核能發電成本已經提列每度電0.17元的「後端營運費」,目前累積近2000億台幣,6部機組除役後(以40年計)將累積超過3000億台幣,大於該6部機組當年建廠總成本的2045億,遠高於國外已除役電廠所花的除役費用,餘下經費作為核廢料處理經費綽綽有餘。
4.
公投題目本來就應訂為和現在狀況有所改變的命題,例如:「你是否同意修憲將雙首長制改為內閣制?」而不可能將題目訂為「你是否同意我國繼續維持雙首長制」。此外,馬總統向來主張續建核四,2012(福島核災後)人民選擇由馬總統連任即表示多數人民贊同馬總統的政見之一:續建核四,若要推翻人民選擇,公投當然要問人民:你是否同意停建,否則,馬總統對不起那些投票給他的人。
5.
目前核四已投資3300億元,台電資本額僅2000億元。如果停建,台電已投入之資金勢將無法回收,必定造成破產,除非大幅提高電費,如此一來,是否會影響對台灣才剛復甦的景氣,亦需加入討論。
6.
台電董事長黃重球表示,根據經濟部能源局先前估算,假設核能四廠不商轉、核一、核二及核三屆齡除役,電費每度將大漲四成;若其他核能電廠如期除役,核四正常運轉,電價仍會調漲,但幅度不大。加上目前台北市規劃於台北市設置雲端中心,其耗費電量相大,如將其納入評估,未來即使核四加入供電,而一、核二及核三屆齡除役,電價成本都需要整體評估。
7.對於綠盟洪申翰自行推斷2025年電價會漲七成的推論及操作手法,台電對這種不是台電講的話,卻硬塞到台電的嘴巴,產生「拼湊、扣帽式」的報導,台電表達嚴正抗議。
核四所面臨追加預算與品質問題,都是拜民進黨執政時期停建核四所賜
1.針對核四從尿便寶特瓶到鋼筋外露之相關批判,從環盟所提供之照片實難判定照片來源,尤其核四建廠已多年,廠內均設有廁所。
2.針對綠盟洪申翰自行推斷2025年電價會漲七成的推論及政治操作,台電表示:對這種不是台電講的話,卻硬塞到台電的嘴巴,產生「拼湊、扣帽式」的報導,台電表達嚴正抗議。
民進黨只讓自己玩弄公投,卻不允許國民黨合法發動公投!
1.國家是否採用核能發電,有其現實需要與考量。世界仍有核電廠的國家仍非常多,因此蓋不蓋核電廠是選擇問題,不是是非題。
2.日本安倍首相上台已宣示要調整零核電的政策,支持停建核四主張者,應該該將此訊息告知一般民眾,而不是選擇性的引導民眾。
3.台灣公投法已較世界許多國家進步。美國、英國、德國、加拿大、比利時、荷蘭等國公民,對全國性或聯邦事務根本無公投的權力,充其量僅有無拘束力的諮詢性公投。許多國家就算有,公投對象的範圍也受到限制。台灣中央與地方可以公投範圍很大,這點應該澄清,不宜再誤導民眾。
4.台灣公投門檻也不見得最高。義大利、瑞典,甚至許多國家地方的公投門檻(如加拿大的部分省、美國部分州)都與台灣相同甚至更高。台灣社會目前尚有許多嚴重分歧問題,且代議政體也能有效運作,現今門檻,仍屬合理。
5.國民黨核四政策主張至今仍未改變。公投只是讓正反意見可以充分呈現,讓民眾了解並決定。
6.複決的意義在於對政府之作為或不作為的反制,目前核四是既定執行中的重大政策,若要改變現狀,題目當然是與現行政策相反。如果公投題目命題與現行政策一致,還有必要投嗎?
維安不要太好才叫有人權?才叫不害怕人民?這是爛邏輯!
1.228紀念,目的在於回顧歷史,可以原諒但不能忘記,這是全民共識,也是綠營長年來的主張。
2.有人參加228紀念活動,居然被丟鞋,不管是誰被丟鞋,都表示活動的安全及秩序應該改善。真的改善了,讓參加者和平參與,沒有混亂之虞,卻反而批評為不人權,這個批評是不是太不理性了?是不是太偏頗了?如果被丟鞋的是蘇貞昌、蔡英文,難道不會要求要改善安全工作嗎?
3.難道馬因維安缺失受傷或死亡殺,然後讓凶手當大官、拿諾貝爾和平獎。才叫尊重人權?
4.相對於馬的表現,蘇的表現,要大家清算鬥爭國民黨,不要忘記仇恨執政者,這種言語,是民主國家合格政治家的人權水準嗎?
訂閱:
文章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