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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6日 星期二

服貿帶動台灣會展業龐大的商機

  1. 大陸會展市場相當可觀,我方不能放棄大陸會展市場。
  2. 本次簽署之服貿協議針對會展服務相關的項目,我業者除可於大陸獨資經營展覽公司,亦可以不在大陸設立據點之方式在上海市、廣州、福建省舉辦展覽,有利我展覽業者在大陸布局。
  3. 2012年亞洲舉辦展覽最多的國家為中國大陸,臺灣則排名第六,如大陸資金投入臺灣,會展投資報酬率將可達10倍,進而帶動餐飲、旅遊及觀光等周邊商機。
  4. 中華民國展覽暨會議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林茂廷表示,台灣會展業不論是在人才及經驗方面,都領先大陸20年,根本不擔心與大陸業者的競爭。

支持監察院追究違法失職人員責任,及要求軍方檢討相關缺失。

  1. 監察院有糾正、糾舉、彈劾之權,對於洪案與軍方禁閉室等相關問題,可以提出糾正案,要求國防部注意;對於違法失職的公職人員更可以提出糾舉及彈劾,追究相關責任。
  2. 監察院對洪案進行調查,以追究違法失職公職人員之行政責任,應予支持。同時對於軍中之懲處、禁閉悔過制度之執行等,也進行調查與檢討,促使軍方面對問題,提出解決之道,以避免悲劇再次發生。

軍審法修改應廣納各界意見,不該動輒指責他人阻撓修法。

  1. 修改軍事審判法應已獲得共識。立法院臨時會將先修改軍事審判法,其他實體的陸海空軍刑法等,則留待下會期處理。
  2. 民主國家在政黨之間與政黨內部有不同意見,本屬正常,在立法過程中讓多元看法得以呈現,並經過大家討論,最後多數決定,是民主應有程序。
  3. 不同立委提出之意見,可能亦有可參考採納之價值。但若不問內容是非,卻將提出意見的人均扣以阻撓修法大帽,不容許有反對檢討聲音,此絕非民主精神。
  4. 修法必須整體通盤考量相關配套,避免頭痛醫頭的局部式修法。因此,廣納各界意見實有其必要。

頒贈洪仲丘旌忠狀 無關禁閉室案

  1. 國防部早已表示,頒贈洪仲丘旌忠狀不是為了安撫洪家家屬,而是他在漢光演習的表現。
  2. 政府當然有責任查明洪案真相,但國人應有耐心,畢竟司法審查絕非可用民粹操作的。
  3. 國軍改革關係到國家安全,朝野不可輕忽,應研擬相關配套。如此才能恢復國人對國軍的信任,也維護國軍官兵的榮譽。

我國沒有開放大陸勞工來台工作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並不涉及開放勞動就業市場,也沒有開放大陸勞工來台工作。

核能專家及全民監督,沒有核安就沒有核四

  1. 馬總統一再強調,沒有核安,就沒有核四。也就是說,如果核四無法通過安全檢查,就不會置入燃料棒。因此史英教授之脫鉤說,實在讓人摸不著頭腦。
  2. 核四是否運轉,會經過全民公投,如果無法通顧公投的檢驗,自然核四就無法運轉,因此獨裁之說,亦讓人無法理解
  3. 核四目前的安全驗證工作仍在進行,至於能否通過、安不安全,應該是核安專家,在標準的測試流程之後才能下決定,並非由民間團體的叫囂來決定。

政府嚴格管制陸資來台辦法

  1. 政府於4月25日、5月2日及5月30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並備質詢,落實國會溝通原則,絕對沒有黑箱作業。
  2. 本協議及我國內法均對不公平競爭(獨佔、聯合壟斷)有規範,對投資後有違反規定者,可要求撤資,一條龍情況根本不會存在。

政府積極釐清民眾對服貿疑慮

  1. 依我國藥事法規定,陸資來台經營中藥店需聘用臺灣中醫師、藥師或藥劑生駐店管理,才可依法申請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並非如媒體報導陸資只要二十萬美金即可來臺設點。
  2. 為釐清外界疑慮,行政機關舉辦數十場的座談會,深入北中南東部為服貿宣傳,總統馬英九更親自上陣到廟口開講,如果害怕,怎麼還會衝到第一線演講。
  3. 中國大陸即將成為全球最大經濟體,因此政府積極推動服貿協議,充分利用中國大陸經濟成長的好處,拓展台商在大陸商機。

在野應建設性監督政府調查軍中冤案,及推動軍事審判制度改革,而非只扯後腿。

  1. 成立此委員會調查軍中可能冤案,應該予以肯定。在野政治人物應該以正面積極態度,促使此制度更為完善並能發揮功能,而非動輒以卸責之說抹煞政府推動改革的努力。這種撤後腿而非正面監督的態度,對於軍中人權改善更無助益。
  2. 民進黨執政八年,對軍中懲處制度與人權保障亦毫無建樹,朝野應利用此機會,在民意支持下,攜手合作推動大幅改革。方能不負國人的期待。
  3. 目前各界對軍事審判法制已提出若干建議,大法官在436和704號解釋也清楚揭示軍事審判屬司法權之一環。因此,對於軍法體系平時回歸普通法院之改革方向應該予以肯定。不過相關制度調整必須兼顧其他配套措施(如人員轉換、案件移轉、平戰時軍法制度轉換之配套等),不能因個案或輿論壓力就急就章,仍應該謹慎為之。

洪家陳情雖可理解,但各界不該逼迫總統強勢干涉軍法運作。

  1. 總統雖為三軍統帥,但其該管的應該是軍中制度之改革,而非就個案而對軍法機關施壓。洪家因失去親人對涉案四人交保不滿,不難理解,但一般人應該理性看待,尊重軍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的決定,不該迫使總統強勢介入軍法。而可能造成更多冤屈與違法的問題。
  2. 軍事審判最後救濟早已可上訴至普通法院審理,洪案不可能僅在封閉的軍法體系中定讞。各界應該尊重司法體系獨立依法審判。
  3. 國防部已表示絕無監聽,若有將嚴辦的宣示。盼各界不要捕風捉影,但若有明確事證,也歡迎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