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全球資訊網

2014年6月10日 星期二

江院長依法肅貪之立場,始終如一

  1. 江院長擔任內政部長期間,曾接獲匿名檢舉信函,指稱葉世文私人生活不檢點,喜好應酬飲酒,並經常要下屬買單。江院長於接獲黑函後,認為有查證必要,乃交給內政部政風室查辦,後因檢舉信之內容不夠明確及受訪人皆表示無此情事,因此政風室暫時結案,但江院長交代持續密切注意瞭解。江院長並曾於民國100年5、6月間約見葉世文,告誡公務員不可與廠商交際應酬,或飲酒誤事,更不可有公私不分之行為。
  2. 江院長接獲法務部部長報告,稱廉政署清查結果發現葉世文前署長疑似向營建廠商要求不當利益,惟該案仍在積極瞭解釐清中,尚無足以起訴之具體證據。江院長為防微杜漸,避免葉世文與廠商進行利益輸送行為,發生損害公共利益之結果,乃決定先調整其首長職務,使其無法藉由主管之權責,進行進一步的利益交換,因此江院長乃約見內政部李鴻源前部長,告以必須立即調整葉前署長之職務。絕無媒體所稱勤退葉世文,是為他人安排人事。
  3. 江院長依法肅貪之立場,不論是擔任部或院長,均未曾改變,安排人事之說,更屬子虛烏有。媒體在未有確實求證的情形下,即以「藍營重要人士」指稱,為不實報導。此等濫用新聞自由、違反新聞道德的行為,應為全民所唾棄!

民進黨用雙重標準玩弄政治,一再製造人民與政府之間的對立和緊張關係,這種便宜行事的在野黨應該受到國人唾棄。

  1. 國安會秘書長在法律上,對於情報機關的工作,具有實質的權限。依據國家情報工作法第22條規定:「情報機關從事反制間諜工作時,應報請情報機關首長核可後實施,並應將該工作專案名稱報請主管機關核備。但屬反爭取運用者,應經主管機關核可後實施。……第一項但書情形,應由主管機關報告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於經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或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檢察長同意後,由主管機關協調各該情報機關決定案件移送偵辦時機、移送之對象及移送之內容。」
  2. 國安會統籌各項國安事務,國安會秘書長在職權範圍內,本來就有了解業務資訊的必要;過去的國安會秘書長上任之後,也都有到各情報業管單位聽取簡報的慣例,目的是了解各項國內外情勢以及各機關業務與職掌,以利行使職權,無涉違法問題。
  3. 有心人士一再針對金秘書長提出惡意批評,對其公務行事描繪不實的傳聞,以八卦、臆測、渲染的說詞批評,在野黨「看熱鬧」和「炒新聞」的行徑,卻跳躍思考,從未檢討民進黨扁政府時期國安會亂權亂政的惡行惡狀,民進黨想用雙重標準玩弄政治,完全無助於國家施政。
  4. 民進黨一再利用空穴來風的「假議題」玩弄政治、愚弄人民,目的是激起社會各界和國民黨之間的對立。這種玩弄議題、不認真、不負責任的在野黨,應當受到人民的唾棄。

2014年6月9日 星期一

國安會秘書長仍有實質上權限,評批者若是立場偏頗,不如不聽其言。

  1. 國家情報工作法第 22 條規定:「情報機關從事反制間諜工作時,應報請情報機關首長核可後實施,並應將該工作專案名稱報請主管機關核備。但屬反爭取運用者,應經主管機關核可後實施。…….第一項但書情形,應由主管機關報告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於經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或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檢察長同意後,由主管機關協調各該情報機關決定案件移送偵辦時機、移送之對象及移送之內容。
  2. 國安會秘書長在法律上,並非只是單純的花瓶,至少在國家情報工作法第22條,對於情報機關之工作,具有實質上之權限。國安會秘書長於權限內當然具有業務資訊獲取權,以利就職後行使職權之參考。故不能認為其為純粹幕僚機構。
  3. 如認為國安會秘書長只是純粹幕僚,那麼當年邱義仁秘書長權傾一世,輔選、軍火樣樣涉及,更為可議,卻未聞民進黨、司改會、大學教授發出諍言。評批者若是立場偏頗,不如不聽其言。

政務官出席文宣會議無涉行政中立問題

  1. 在政府職務中,有政務官和事務官的區別。若從公共行政學或政治學的角度來看,政務官則只需執政黨同意即可,事務官須經考試。政務官隨政黨輪替而更換,而事務官則受法律保障,不隨政黨輪替。政務官必須貫徹執政黨的理念;而事務官則是行政中立,無黨派考量。
  2. 國民黨召開例行性的文宣會議,僅邀請政務官,屬黨政平台一部分,也是以黨輔政的必然措施。此事無涉行政中立問題,媒體或政治人物不宜恣意抹黑、愚弄社會視聽。

2014年6月6日 星期五

美國商會稱讚台灣施政令人振奮


1.美國商會今日發表「2014臺灣白皮書」,以「令人振奮的新契機」肯定政府自去年來所做的努力;白皮書中並強調,此為出版臺灣白皮書近20年來,最具建設性發展的一年。
2.美國商會讚賞台灣政府經濟改革和自由化的努力。政府不會將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裡,除了積極爭取台灣民眾對於兩岸服貿協議的支持外,在拓展中國大陸市場的同時,將持續積極營造優質環境,讓台灣產業結構轉型,推動與國際經濟接軌,以利區域經濟整合,為年輕人及下一世代創造國際競爭及發展之有利環境,提升台灣競爭力。

錢林慧君的調查報告有爭議,應自行負責。媒體預設立場,應該譴責。


1.針對認為省政府在郭冠英的人事甄選案有嚴重瑕疵,監委錢林慧君所提的糾正案,根本沒有通過。而且在監察院內部討論時,就被發現糾正理由及調查內容有爭議。報告沒寫好,套句朱立倫的話,助理要打屁股,應自行負責。
2.對於沒有通過的案子,媒體卻大幅批評,給人一種監察院偏頗的立場,實在不可取。媒體根本已經預設立場,對於沒有達到立場的結果不能接受就試圖影響、干涉。這根本違反民主國家的基本立國精神及媒體的專業,這種媒體應該譴責。

羅瑩雪發表意見叫干涉個案,媒體和司改會發表意見叫監督?什麼鬼邏輯?


1.羅瑩雪發表意見,未必是對個案進行監督,偏頗解讀令人遺憾。
2.媒體及司改會都對該案表示了意見。同樣都是對司法施壓,羅瑩雪發表意見就叫干涉個案,媒體和司改會發表意見叫監督?什麼鬼邏輯?

只要中華民國在台灣持續生存發展,就能改變大陸


1.中國大陸盲人維權律師陳光誠在華府表示,廿年後中國大陸,「最理想的狀態是現在台灣的樣子」;而中國真正希望在於中國人民的覺醒,在於中國人民結束專權統治、實行民主制度。所以只要台灣的民主繼續發展下去,民意是站在台灣這邊的。
2.如果民進黨繼續逢中必反,有利台灣經濟發展的協議都被擋在立法院,民進黨繼續霸佔立法院主席台,讓台灣在東亞的經濟區域整合被邊緣化,那台灣就是自掘墳墓了,更不用說改變大陸了,把民主帶到大陸去了。

政府處理貪瀆弊案,絕不護短、絕無上限!


1.針對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涉貪案,行政院長江宜樺已宣示「絕不護短、絕無上限」的辦案原則,希望相關單位配合廉政署的調查。
2.事實上,在葉世文擔任營建署長時,當時擔任內政部長的江宜樺已接獲數起針對葉世文的匿名檢舉,江宜樺立即指示政風單位進行相關查證工作,經過多年的布線與追查工作,才於近日取得突破性的結果。所以江宜樺院長也特別指示,對於行政機關內風評不佳的主管,一方面須仔細進行查證工作,另一方面須有預防性的因應處理,才能防微杜漸,建立乾淨廉能的政府。

奢侈稅抑制投機成效顯著、軍公教欠稅早已嚴查


1.奢侈稅實施之主要目標為抑制短期投機,施行後房市呈現量縮價穩情況,已達成政策之主要目的。
2.奢侈稅只是打房政策的一環,財政部持續研擬健全的不動產稅制改革,除了已經上路的實價登錄,並正在研擬自住與非自住採不同稅率(調對非自住不動產稅率)、朝房地合一實價課稅等政策,期能落實居住正義。
3.軍公教積欠奢侈稅比例不是特別高,應無帶頭炒房之事。奢侈稅100年才開徵,許多人不知道要繳,中區欠稅第九大戶積欠奢侈稅的例子就是如此,複查後確定,就會補繳,若真有違法情事,必不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