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全球資訊網

2014年6月23日 星期一

胡市長合法、合情、合理調配市府人力,有助穩定市政運作

  1. 這六名政務官於991224日縣市未合併升格前,都是事務官,具備公務員資格,該等政務首長在完成階段性的政務工作之後,合法回任事務官,是市府人力調配與其各人生涯的規畫,與胡市長的選舉規畫無關。
  2. 胡市長以現任市長之姿爭取連任,仍是以當前市政業務為要,胡市長的重要任務是讓選舉事務對市政運作的干擾降到最低。有政務經驗的首長持續在市政體系服務,是有助於市府穩定政務推動的作法之一。

2014年6月20日 星期五

BOT有其必要性,政府除已依法打擊弊案外,並積極檢討修訂相關防弊措施


1.在政府財力有限情形下,引進民間充沛資金、技術及經營能力參與投資興建政府公共建設,除可提升公共服務品質,並可節省政府人事費用支出及減輕政府財政負擔,以創造社會大眾、政府及民間投資人三贏。故BOT有其必要性。
2.目前相關弊案,有些已經進入了司法程序,其他各界有疑慮的弊案則進行深入調查中,顯示政府各級單位均嚴格查案,期將不法之徒繩之以法!
3.政府各機關辦理BOT案件,均秉持審慎態度及民眾最大福祉等推動原則辦理,政府並一直積極檢討修訂相關防弊措施,以杜弊端。

學運不應淪為民主法西斯!


1.人民可對政府政策主張不同意見,並得表達訴求的權利,乃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範疇。學生對服貿審查及兩岸監督條例之立法,表達不同意見,自然應給予尊重。
2.然而民主的真諦,在於尊重少數服從多數,透過國會多數決制度,以落實國民主權原則。倘若國會按依民主方式,依憲合法行使職權,卻可任由若干不同意見者恫嚇或阻擾,不啻宣告國家憲政體制與民主原則的破毀,此絕非民主法治國家的常態。
3.學運表達政策的異見,固無不可,但決不能成為民主的法西斯!

不求證就亂報,媒體自律能力太弱


1.三十四個庭長只有他沒留任,機率是多少?法官體系若不是極不適任,很難被撤換,否則就不會百分之八十以上考績皆甲等。只能說一定有他被撤換的理由。
2.媒體如果真的打抱不平,對自己的報格有所尊重的話,應該小心求證後再報導,而不是隨便一個懷疑就報導。
3.就在世足賽,象牙海岸中場球員迪耶 (Serey Die)在賽前國歌演奏時哭花臉,究竟為了哪樁?英國媒體亂報,被全世界笑話。美國媒體雖跟進,卻註明「查證中」。台灣的媒體應該學習這種精神,不要把亂報當作新聞自由。

政府的打房政策與個別官員的貪腐完全無關


1.這顯然是邏輯上的過度聯結,不應把個別官員基於操守問題而為的貪汙受賄,與政府的政策聯結在一起。
2.政府打房是因應民眾深受房價高漲之苦,但打房的同時又不能力度過重,否則有可能讓房價崩盤,除了讓現在有房子的人民財產價值損失,更會造成經濟的衰退。這其中的力度輕重相當需要拿捏。與弊案官員貪腐與否完全無關。
3.針對任何弊案與貪腐情形,政府的態度一向是勿枉勿縱,譴責貪腐的行為,一旦發現,必定嚴懲不貸。事實上,這次桃園葉世文弊案即由廉政署揭弊,不管政商關係好不好,在法律之前是人人平等。

林飛帆沒有資格與張志軍公開辯論


1.套一句學運學生吳崢在節目上嗆國民黨新北市議員陳明義的話:「你是什麼咖啊?」為什麼人家國台辦主任來台灣訪問,要與你林飛帆公開辯論?你能夠代表50萬黑衫軍嗎?誰選你的?林飛帆有什麼民主代表性?
2.由此可見學運的成果都給少數人收割了,給了這些職業學生一個舞台,讓他們過度膨脹,以為自己有資格能夠代表年輕一代的學生青年,以為自己有資格可以代表兩千三百萬的台灣人,以為自己有資格與對岸官員公開辯論。
3.而像自由時報這種泛綠媒體,更是努力的吹捧,把「帆神」、「廷神」所說的話語都一字不漏的抄錄下來,這種造神行為讓這些職業學生更加的自我膨脹,更加的夜郎自大。
4.事實上,從林飛帆的發言就可以看出,林飛帆根本就不懂兩岸關係之間的細膩來往,根本就沒有任何參與兩岸政治的實務經驗,完全是憑井蛙之見的空像,理所當然的以自己的想像為現實,完全就是不切實際的妄想。

金秘書長聽取簡報,合法合憲!


1.國安局發布新聞稿嚴正聲明表示,根據憲法增修條文,國安局隸屬於國安會,另依據「國家安全局組織法」和「國家情報工作法」,國安局對情報機關或視同情報機關,負有統合指導、協調、支援之責。
2. 國安局表示基於維護國家安全需要,金溥聰在國安局統籌安排下,到國安情治業管機關聽取相關國安事務簡報,不僅合法合憲,亦為職責所在。
3.國安局表示,歷任國安會秘書長皆在國安局長陪同下,前往國安情治業管機關聽取相關國安事務簡報,金溥聰並非首開先例;聽取簡報目的,是希望瞭解國安局統合指導的相關業務,並非行政督導視察,也無破壞情治分立或濫權之慮。

情緒性的煽動批評不值一提。重要的是司法依法偵辦,不包庇不護短


1.民進黨員沒有任何人曾犯案。如果有,民進黨黨主席都事先知道嗎?民進黨發言人這種情緒性煽動批評,沒有水準,不值一提。
2.遇到此種司法案件,最重要的是司法必須依法偵辦,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再者,執政者必須不包庇不護短。國民黨執政下司法偵辦國民黨員,國民黨又不護短,已經符合民主的要求。
3.相反的,對於已經犯罪的人,還要護短,用盡各種理由,甚至要縱放囚犯、特赦,這種政黨如果執政,打殺異己不在話下,對於台灣民主才是最大的傷害。

回任事務官代政務官首長,合情合理合法

胡市長已經澄清過,因為目前制度規定擔任政務官的年資不能與事務官年資併計,導致這些原本就在中市、縣府擔任局長的官員,在合併後擔任政務官首長,無法計入退休年資,這些人損失了四年的年資,多了不少責任,多一天事務官年資,其實並無法彌補他們失去的年資,回任一天事務官,並沒有「自肥」,而是合情、合理、合法的爭取權益。

2014年6月18日 星期三

沒證據也能定罪,媒體當法官,台灣天下大亂。


1.對於查到弊案就叫人民對政府不信任,查不到就說政府無能,這種媒體的評論不看也罷。
2.更可笑的是,連司法要用什麼樣的辦案方法都有意見,乾脆你們來當法官好了。只是你們當法官的話,沒證據也要定罪,台灣應該會天下大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