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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9日 星期一
國營事業績效獎金已通盤改進
1.
行政院已針對國營事業績效獎金的問題,完成通盤研究,在計算公式的部分,會依照每一個事業單位的績效、盈餘目標,進行獎金計算,而非採取齊頭式平等的獎金發放標準。未來國營事業須有盈餘,才能領取獎金,最高可達
2.4
個月。
2.
關於這部分爭議,政府應透過行政程序加強款項追回速度,若績效不彰,亦應不排除透過司法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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