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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討論的自用小客車租賃、公路運輸的旅客及貨物運輸方面係已於民國98年開放中資,其中公路運輸支援服務業在民國101年3月開放,至今沒有投資案例,因此業者不需過度緊張。反觀大陸運輸市場發展迅速,服貿協議的簽訂,將有利於我運輸業者前往大陸發展與投資,擴大我方業者的經營版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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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部分的運輸業,多屬於個體經營,且面臨資金嚴重不足、發展受限等瓶頸,若能引進國外資金與技術,甚至能歸入國際供應鏈的體系,將有助於保障業者收入並形成產業提升的助力。
- 政府目前已積極協調中,未來將持續瞭解業者的經營困境,並強化與業者的溝通,期能在產業轉型與升級的過程中,將各方都能獲得發展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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