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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通保法修正,增訂「監聽資料挪用」之刑責,以及「一人一票」之規範,固可強化人權保障,然而矯枉過正,引起檢警調反彈,認為新法影響實務運作,府院曾打算提出覆議,最後決循正常修法程序,行政院正討論修正草案,將在立法院新會期送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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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修法完成之前,為避免現行法適用困難,影響犯罪偵查進行,乃透過施行細則修正,藉以緩和母法規範過嚴之弊,且子法並未逸脫母法規範之範圍,亦屬合法之行為。
- 至於黃前總長是否可因此而免除刑責,有賴法院進一步確定。外界在施行細則未完成修正,法院亦無相關判解之前,即臆測法務部在救黃保馬,聯想力實過於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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