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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不是未定罪前先把人抓起來受刑的制度,本來就要符合必要性,否則會有違憲之虞。社會大眾當然會質擬不羈押是不是會串證,但洪案已是矚目案件,司法居然還能抗拒壓力不押人,難道不足以說明羈押真的沒有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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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的道歉,難道不是政府作為後的結果,只靠媒體和洪家,菲律賓真會道歉?社會大眾不能把政府沒說的努力當成是放屁。
- 馬總統支持度降低,無疑是對政府信任度的警訊,政府應該深自檢討。但是,政府的努力不該被抹煞。這個政府是個有錯則改的政府,不是野蠻死不認錯的政府。有錯能改的政府比知錯硬拗的政府好千倍。我們應該要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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