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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3日 星期一
服貿有利中小企業的發展
1.
服貿協議是依據立法院審議通過的
ECFA
第
4
條授權展開之協商,過程中政府雖有保密考量,亦已就
46
種服務業徵詢
264
位公協會及業界代表,溝通次數達
110
次。
2.
依據
100
年
ECFA
早收清單出口大陸的廠商家占
56.85%
,比例較過去有出口實績的廠商為高,而其中大部分為中小企業。同時,我國的產業鏈特性,大企業背後常靠著眾多的中小企業支撐,故大企業的出口增加亦直接加惠國內的中小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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