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很簡單」,但是要做到勿枉勿縱,並必須合法,才能讓百姓心服口服。
2. 南投縣政府基於清境農場開發密集,自然危機逐漸逼近,考量土地管制有其必要性及急迫性,提出「清境風景特定區計畫」,擬將該地區納入都市計畫管制。
3. 南投縣政府於102年3月11日、4月30日及7月8日分別函送「新訂清境風景特定區計畫」申請書,向內政部提出新訂都市計畫之申請;內政部於檢視相關內容後,分別於102年3月28日、5月30日、8月21日(嗣因颱風來襲,延後至9月13日辦理)及10月8日分別函請該府修正,並辦理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行政程序審查會議、現勘及專案小組審查會議。
4. 縣府將101年1月1日作為基準日,該日之後的違建即報即拆,該年5月16日之後就不再核發農舍建照,近兩年已拆了七、八家違建;至於基準日之前就存在的民宿違建,先暫予列管,俟都市計畫核定後,會一家一家檢討。
5.民進黨團顯然才是對時事漠不關心的一群。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