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全球資訊網

2011年7月12日 星期二

馬政府以實質政績爭取選民認同

民進黨日前宣稱對於所做民調中,「由藍轉綠」及「由藍轉不投票」的轉投族投票行為推估,分析至少有72萬轉投族可能會轉投支持蔡英文,但此說法實有爭議:1.民進黨所公布之民調,並無詳述其抽樣方式、樣本數及何時所做的民調,以供大家檢視,其公信力值得懷疑。2.民調內容乃由民進黨自行解讀,透過過度樂觀資訊來貶抑馬英九,企圖拉拔蔡英文的聲勢,有其政治意圖。3.部份媒體一昧唱衰,亦企圖形塑馬執政不力的假象。4.馬政府自上任以來,即歷經全球金融風暴以及各項重大事件,在馬政府團隊努力下,致力各項經濟發展,改善兩岸關係,讓台灣整體生活往上提升,人民感受自有其公道。5.離投票日尚久,民調雖有起伏,但僅為參考,與大選結果仍可能有極大出入。6.馬政府仍不容鬆懈,除固有投藍選票外,對於綠轉藍的選票更是努力爭取的目標。誰說2008年投綠的,2012一定會再投綠?不會轉投藍?

2011年7月8日 星期五

老農津貼議題不容抺黑炒作

大話新聞近日不斷以偏頗言論擴大煸動老農津貼議題,甚至將軍公教加薪及榮民就養金部份以混淆視聽方式錯誤解讀,欲有意以此議題為民進黨做球及大開選舉支票,事實上:1.榮民就養金與老農津貼性質不同,僅限於以戰(公)傷殘失去工作能力或年邁貧困生活無著的榮民,要件十分嚴格,且不得再領取低收戶等補助。2.政府一向盡全力照顧國內所有的弱勢族群,不會有差別待遇,或是選舉考量。3.民進黨利用選舉期間,炒作老農津貼議題,無視政府財政狀況,實屬不該。4.軍公教加薪是經過立法院多數同意,立法委員是民意代表,怎麼能說未經過社會討論呢?

政府嚴懲貪污官員 絕不寬待

大話新聞對於國內爆發海關貪污事件,竟以荒謬的言論質疑財產來源不明罪及馬政府清廉喊假的,事實上是:1.財產來源不明罪主要是輔助性質,亦即當檢察官查不出明確貪污事證時,有此規定便可推定其為貪污,而予以定罪,而盡可能防堵有貪污漏洞。但因屬推定,故罪責卻不會太重,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檢察官能查明貪污具體事證,則可用違背職務之貪污罪起訴,可判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這些海關能否被定罪,與是否有財產來源不明罪無直接關係。主要在於檢察官是否能查明其事否有貪污之具體事證。2.如果馬總統清廉是玩假的,就不會查出這些犯罪問題。馬政府對於官員貪污一向勿罔勿縱,對違法者一律嚴辦。3.馬總統不干涉司法個案。檢察官對於違法者依法訴究,不分身份,前總統尚且被起訴與定罪,何況個別立委助理,只要違法,一律依法嚴辦。

2011年7月7日 星期四

政府照顧弱勢族群立場一致

民進黨立委近日不斷以老農不如老榮的挑撥說法,質疑政府只照顧榮民,並宣稱吳院長2008年提出調高老農津貼的政見跳票,但事實是:1.吳院長擔任立委期間,確曾連署老農津貼調高到每人每月一萬,但非院長本人提案。2.榮民就養金與老農津貼性質不同,僅限於以戰(公)傷殘失去工作能力或年邁貧困生活無著的榮民,要件十分嚴格,且不得再領取低收戶等補助。3.政府一向盡全力照顧國內所有的弱勢族群,不會有差別待遇,或是選舉考量。

以民調解讀起訴李登輝案 綠營心態可議

李前總統日前因國安密帳遭貪污罪起訴,民進黨卻於事後以公布民調方式,宣稱逾半民眾認為是政治操作,此說法實為混淆視聽,心態可議:1.民進黨公布的民調,究竟有何公信力,不能看民進黨自己的解讀,而應注意調查的方式及數據內容。2.數據說明一切,無論中間、藍綠選民,都不會因為起訴李登輝而受到影響,民進黨還將此一事件解讀為政治操作,明顯可知問卷題目與解讀間存有太大落差,原始題目反而凸顯民進黨想要政治操作此一議題的心態可議。

2011年7月5日 星期二

政府審慎評估陸客離島自由行 

馬政府一向重視離島觀光產業之開發,但有關自由時報批評政府為陸客離島自由行大開後門之說法卻並非事實:1.臺灣離島觀光資源豐富,但因受限於氣候與地理環境,使得觀光產業早已面臨發展瓶頸,欲振乏力。有鑑於此,政府繼通過「離島博奕條款」後,乃積極推動「專屬金馬澎離島自由行」,希望可帶動各離島之經濟繁榮。2.因臺灣本島開放試辦陸客自由行,已妥善規劃相關配套措施,並持續觀察與檢討開放執行層面的嚴謹性。而相對於臺灣本島開放試辦陸客自由行,離島所牽涉問題較單純,惟因離島自由資源(如水、食物等)有限,以及陸客偷渡、非法打工等相關問題及配套措施,目前政府正在審慎協商中,並未輕易開後門。

兩岸關係改善為台灣經濟注入活水

有關自由時報誇大報導目前台灣就業機會及投資遭中國磁吸,事實上:1.在兩岸關係改善後,企業僱用意願穩定成長,今年5月份失業率已降至4.27%,創下近33個月最低。2.產業轉型需要一個過程,過去民進黨執政時間的不作為讓台灣產業轉型嚴重落後,未來政府必須加速經濟轉型。3.過去兩岸資金往來,我只出不進,ECFA簽署後,兩岸投資正常化,投資失衡的情形可望逐漸改善。

2011年7月4日 星期一

ECFA有利突破區域合作瓶頸,拓展國際經貿空間

針對南韓與歐盟FTA正式生效,自由時報社論以偏頗立場批判「南韓能,為何台灣不能?」事實上:1.經濟部早已將歐盟及美國列為優先推動經濟合作協議(ECA)之目標,其中歐洲議會於今年5月11日通過決議案,強烈支持台歐盟洽簽ECA,該決議案有助增強台灣向歐盟執委會及各會員國之遊說力道。2.簽署ECFA,打破了台灣從未與東亞地區簽署FTA的窘境,台灣出口到東亞地區的六成商品,可以透過ECFA降稅。3.ECFA後台灣與新加坡展開ASTEP協商,印證台灣可以採取「以兩岸連結突破區域合作瓶頸」,透過ECFA融入東亞區域整合,並拓展國際經貿空間。

2011年7月1日 星期五

毋過度解讀李登輝起訴案

前總統李登輝因國安秘帳案(鞏案),被依貪污(侵占公有財物)、洗錢罪起訴。媒體大幅報導,多集中於政治效應:國民黨清算鬥爭綠營、企圖影響蔡英文選情、法院為國民黨開的(司法不公)等。我們認為,國人不宜太過以政治眼光或既定偏見看待本案。

首先,鞏案發生至今多年,檢方並非毫無偵辦動作,許多事實證明,檢方當時受有政治壓力,案件無法辦到李登輝。今日壓力解除,反而被冠上政治介入的帽子,則檢方辦也政治,不辦也政治,動輒得咎。可見以政治介入、清算鬥爭為理由,批評起訴李登輝一事,欠缺說服力,徒然引發社會不必要的誤解與對立。

其次,起訴與判決不同,起訴並不代表有罪。馬總統曾因特別費案遭起訴,最後仍無罪定讞。但過程中多少風雨、猜測、對立、政治語言?前總統陳水扁一家原來形象清新,後來司法證明犯罪,這些案例,民眾應記憶猶新。李前總統遭起訴,我們實在不必過度解讀或預設立場,他可能有罪,也可能無罪。只要我們能確保司法審判的公正,相信真相會水落石出。未有結果前的猜測、批評,實在沒有太多意義。至於企圖影響蔡英文選情,更是空泛的政治聯想。

不過,在本案中,有一個輿論批評的焦點必須釐清,以免民眾有錯誤的法律觀念。輿論似乎認為,行為人(可能是李登輝、劉泰英或其他人)已經在事後把錢還給政府了,或者自己在事件中並沒有拿到半毛錢,怎麼可以說成立犯罪?就這個錯誤的觀念,我們必須指出現行的法院判例加以駁斥。

「事後還錢」還是有罪。依22年上字第4762號判例:「侵占罪以侵占行為完畢即為既遂,縱令事後將侵占之款如數返還,亦無解於侵占罪之成立」。因此,只要有侵占的行為,當行為完畢後就成立犯罪了,即使侵占後又將錢歸還,仍應成立侵占罪。鞏案中,無論李、劉等人是否將錢歸墊或返還,只要有侵占行為,就成立犯罪。外界在批評時,必須注意到法律及判例,不宜似是而非,誤導民眾。

自己沒有得到利益,仍是侵占。依44年台上字第546號判例:「侵占罪,以持有人就其持有中之他人所有物,表現其變為所有之意思而成立,不以實際上得財為必要條件。」所以,公務員如果基於替第三人侵占的意思,而取得財物的人不是公務員本人而是第三人,公務員還是會構成犯罪。

我們希望,在看待李登輝遭檢方起訴這個案件時,能少點政治,多點法律,少點偏見,多點事實。證據會說話,有圖有真象。大家不妨客觀冷靜拭目以待,不必多加猜測、預設結論或立場、扣人帽子。

台北市長當選是否有效依法定要件決定

民主進步黨台北市長參選人蘇貞昌提當選無效之訴,台北地院判決蘇貞昌陣營敗訴。

一、台北市長選舉是否有當選無效問題,主要看是否符合法定要件。民進黨不談法律要件,將問題推卸至凶手身分、被害人(非候選人本人)受傷程度,敗訴乃屬必然,也凸顯出民進黨只論政治不管法律的心態。

二、連勝文先生為被害人,其受傷程度如何,病歷資料,不應洩漏成為輿論報導的對象。民進黨的做法不合情理法。

三、連勝文先生的受傷程度如何,並非連先生或其家人刻意渲染。報導者消息來源為何?報導者為誰?才是重點。民進黨轉移焦點,二次傷害連勝文先生,令人感到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