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南韓與歐盟FTA正式生效,自由時報社論以偏頗立場批判「南韓能,為何台灣不能?」事實上:1.經濟部早已將歐盟及美國列為優先推動經濟合作協議(ECA)之目標,其中歐洲議會於今年5月11日通過決議案,強烈支持台歐盟洽簽ECA,該決議案有助增強台灣向歐盟執委會及各會員國之遊說力道。2.簽署ECFA,打破了台灣從未與東亞地區簽署FTA的窘境,台灣出口到東亞地區的六成商品,可以透過ECFA降稅。3.ECFA後台灣與新加坡展開ASTEP協商,印證台灣可以採取「以兩岸連結突破區域合作瓶頸」,透過ECFA融入東亞區域整合,並拓展國際經貿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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