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益世涉貪一案既已進入司法程序,檢察總長亦表明偵辦到底之決心,外界即不宜過度妄加揣測,干擾檢方辦案,應給予司法機關純淨的偵審空間。
2.對於公眾關注的司法案件,媒體名嘴固有適當評論的權利,然而亦應謹守言論自由的分際,必須言有所本,不得以個人臆測之詞,妨礙國家司法權正常運作,甚至圖謀個人利益。否則,不僅是言論自由的濫用,亦是斲傷媒體形象的不智之舉!
3.林益世涉貪固然重挫馬政府清廉形象,然而不能僅此單一個案抹黑馬總統整體用人失當。
2.林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未來是否起訴及審判結果為何,係由檢察機關及法院根據調查所得之事實證據,依法為之,與監察院並無關聯,而檢審機關亦不會受王院長言論所影響。因此,何來官官相護可言?
3.媒體名嘴一再以虛妄臆測的言論,尤其是對於張花冠等人涉貪案,採取反覆不同的標準質疑檢方辦案,甚至煽惑民眾,企圖干擾司法正常運作。此等惡劣行徑,終將為全國民眾所唾棄!
3.林益世涉貪固然重挫馬政府清廉形象,然而不能僅此單一個案抹黑馬總統整體用人失當。
回覆刪除原來要等到很多「個案」發生之後,才算是馬總統用人失當。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