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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31日 星期四
改革署立醫院採購制度弊端
近日有關各界對於署立醫院採購弊案的批判與質疑,相關單位應朝下列方向改革:1.勇於認錯,並表明貫徹改革的堅定決心。2.加強檢討醫管會執行長的人事任用資格與管理權限。3.整頓署立醫院管理系統,包括組織定位、主管任用資格、採購程序與限定工作範圍。4.設立常態的監督小組,並針對異常情況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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