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目前的法律來看,亮票侵害投票秘密,絕對是違法的行為。
- 秘密投票本來就是在保障人民投票享有自由不受干涉,被黨紀處罰、被影射買賣票,都屬於干涉,投票權人有義務不得亮票,以維護投票自由。至於怎麼抓賄選,是另一件事。不亮票就抓不到賄選嗎?那麼台灣民主發展至今,應該一件都抓不到吧?
- 為了證明自己沒有賣票就必須亮票合法,未來可能會被擴張到一般人民投票也要亮票,台灣人民的投票自由將會被綠色恐怖侵害。
- 民進黨發言人的話完全錯誤。為了保障自由,除非法院作出亮票合法的「判例」。否則檢察官必須將本次選舉中所有亮票行為均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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