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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9日 星期二

國民黨依黨章規定辦理黨主席補選,歡迎各界有志賢能之士參選

  1. 國民黨黨章第17條規定總統自就任之日起即兼任黨主席,乃是「黨政合一」所設計之自動任免程予,但並未明文排除若黨主席主動辭職的例外規定。因此,在馬總統請辭之後,自然須依黨章規定,在主席缺位時於三個月內選舉新主席,補足原任所遺任期。
  2. 目前關於黨主席補選的相關程序已啟動,值此非常時刻,國民黨也歡迎各界有志賢能之士參選,共同承擔國民黨改革的重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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