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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29日 星期一
服貿沒有擴大開放大陸人員進出
1.
依據我國現行老人機構許可設立及管理法規,陸方與我方業者合夥設立機構,負責人須為我國國民才得以設立,且本次協議並未開放陸方其他專業人士來台提供服務。
2.
政府強調不涉及大陸勞工來台,也沒擴大開放人員進出,陸資企業尚無動力對外投資,且尚須考量我國市場競爭因素。
3.
政府會於
4
月
25
日、
5
月
2
日及
5
月
30
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並備質詢,落實國會溝通原則,絕對沒有靠國會多數強渡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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