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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長期關切台商在中國大陸投資議題,主張兩岸應保障雙方投資權益及人身、財產安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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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多次業務溝通,於2012年8月簽署「兩岸投保協議」,為台商在中國大陸投資建立救濟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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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國會監督」原則,在協議簽署前,經濟部向立法院內內政與經濟委員會委員充分說明溝通,在內政委員會舉行3次會議報告,讓立院瞭解服務貿易協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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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太平洋百貨在成都糾紛案,政府非常重視台商投資權益,已經2度發函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充分落實兩岸投保協議精神。
- 在對外進行洽簽貿易協定協商時,政府與產業界有做溝通,聽取業者經驗,政府機關目前將加強對外說明服貿協議,以少疑慮,爭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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