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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機要費係元首行使職權相關費用,包括國內外訪視、犒賞、獎助、慰問、接待、贈禮及其他相關費用。捐贈社福團體,並不違反國務機要費用目的。此充分顯示馬總統關懷弱勢,重視社福團體。
- 所謂國務機要費暴增並非事實:(1)國務機要費過去一直編列5000萬左右。90年國務機要費約編列4057萬、91年5057萬、92年、93年4788萬、94年4786萬。直到95年因為阿扁總統爆發國務機要費貪污疑案,才被刪減至3323萬。(2)立法院大幅刪減95年國務機要費的主因,在於審計部94年決算報告指出,國務機要費中有3,684 萬5,165 元支出不符合預算法規定,並要求總統府修正。陳總統既無提出合理說明,又無法依法完成核銷,故大幅刪減該預算。(3)由於陳總統弊案持續延燒,96、97、98年國務機要費都被刪減至3000萬左右。(4)馬總統上任後,國務機要費之使用完全符合法律規定,預算方才逐年回復,99年編列3800萬,100年到達4000萬。但仍不及陳水扁第一任的規模。
- 馬總統為回應民眾樽節政府支出之期待,已公開表示自己主動刪除1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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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將國務機要費用於社福團體,但其抱持為善不欲人知之想法,不願到處張揚,卻反遭不敢公開之批評;公開後又被指則為沽名釣譽。在野黨逢馬必反,兩套標準,並不公道。
- 陳總統的國務機要費敢攤出來和馬總統相比嗎?其相關弊案至今仍在法院審理,民進黨在指責馬總統前,應好好先批判其前黨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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