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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2日 星期五
政府已積極研修培育運動選手的相關政策及法令
撞球選手吳珈慶出走中國大陸:
1.運動員運動生涯有限,為自己爭取發展空間,各界其實不必太苛責。
2.只要體育環境健全,台灣何必擔心人才流失,且人才也會輸入台灣。大陸選手陳靜、黎鋒英等即是輸入台灣的最佳例證。
3.政府每年皆有培訓運動選手經費,且在培育運動選手方面,已積極研議並修正相關政策及法令,只是這些法規是否真能挹注於需要協助的運動選手上,更是值得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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