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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2日 星期五

特別費除罪化條文以民進黨草案為本

大話新聞批評,特別費除罪化目的在整肅前朝官員。陳水扁說,是為了總統馬英九個人除罪。這些言論顛倒是非,不足為信:

一、此次立法院財委會審查通過特別費除罪化之條文,係以民進黨所提草案內容為本,且甚多涉案綠營官員因此免遭司法訴究,何有藉此整肅前朝官員可言?

二、馬總統所涉特別費案,已經最高法院三審無罪定讞,何須藉次除罪化立法除罪?陳水扁言論,只是無法搭特別費除罪化順風車,免除其牢獄之災,無的放矢之囈語,實不值一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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