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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7日 星期一

文化主管機關協助文創產業開拓市場,並無不妥

台灣文創產業與其他產業一樣,受限於本地市場規模,勢必需要積極開發外銷市場。而中國大陸,在2011年已經成為全球第3大娛樂及媒體市場。台灣文創產業憑藉著同文同種的優勢,若能與對岸文創產業截長補短,兩文化產業的前景可期。僉以「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明定主管機關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就「開拓市場」「國際交流與合作」事項,對文化創意事業給予適當之協助、獎勵或補助,是以,文化部設立「大陸文創資訊」協助台灣文創產業更加瞭解對岸的文創發展、法規,共同推動文創產業,並無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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