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全球資訊網

2014年3月31日 星期一

政府將促成國內與國際業者間整合與聯盟,使我方業者經營能更具規模與競爭力

  1. 服貿預期可發揮臺灣物流業的優勢,並與大陸臺商做緊密結合,搶攻龐大的大陸內需市場商機。
  2. 未來政府部門將持續輔導國內物流服務業者升級成為4PL( Fourth Party Logistics,第四方物流)。所謂4PL是提供物流規劃、諮詢、物流資訊系統、供應鏈管理等活動之全面供應鏈解決方案。此外,政府部門亦將促成國內及國際業者間整合與聯盟,打造高品質與高效能的國際物流完整服務鏈,爭取國際產業業者的信任,選擇以台灣進行更高階的物流運籌加值服務與轉運中心。

服貿反應現況,並訂定限制條件,避免陸資掌控經營權,影響港埠正常運作

  1. 為避免開放陸資投資港埠服務業對既有經營業者造成衝擊,服貿協議已訂定限制條件,避免陸資掌控經營權,影響港埠正常運作。另由於公路運輸支援服務業屬現行陸資已可從事投資項目,且自2011320日開放陸資投資迄今,尚無投資案例,故開放影響衝擊應較低。此外,目前台灣的公路運輸服務業多半遭遇到量能過剩、資本較小、資金技術缺乏等困境,若能引進外部資源或進行重整,將可對於長遠的競爭力及獲利狀況發揮正面幫助。
  2. 政府在服貿協商過程中,曾要求陸方全境開放,惟陸方考量開放內容優於其WTO承諾,同意逐步試點開放(海運的貨物裝卸和集裝箱堆場)或是限制持股比例(城市間定期旅客服務、道路客貨運站),此部分未來可依協議第16條,就進一步市場開放展開磋商。
  3. 另陸方在公路運輸服務承諾我商在福建省、廣東省申請設立時由當地主管部門審批,此係節省我商業據點申設之行政程序,係便捷化措施而非限制我業者在該二省之外均不得經營。

服貿預期可擴大我國貨源提高運量,以吸引航商開闢航線、承租碼頭

  1. 近年來,臺灣地區進出口櫃成長持平,港埠運量成長動能有限,相較大陸港口之高成長率,不但影響業者投資臺灣港口、承租碼頭之意願,亦對航商航線的開闢造成影響。
  2.   服貿協議爭取我方到陸方開放貨運代理業及海運輔助性服務業之內容,預期可增加臺灣業者拓展兩岸市場之契機,藉以提升其國際競爭力;有助於我方業者拓展大陸市場,擴大其業務營運版圖。
  3. 若在貨源沒有增加情形下,僅讓外商船舶自由承運進出大陸的中轉貨源並無法解決問題,甚至可能造成與原本經營兩岸航線的航商瓜分現有市場之情形。
  4. 目前政府正積極分階段推動鬆綁兩岸航線中之船籍限制或開闢兩岸之共同集貨輪,以利高雄港之轉運作業發展。

服貿協議訂有嚴格把關機制

  1.   2008年金融海嘯影響下,經濟各方面都受到影響,政府努力推動各項經濟政策,如自由經濟示範區,台商回台等政策,全力重返當年台灣經濟四小龍之榮景。
  2.   觀光業我方僅開放大陸旅行社在臺經營國人在臺旅遊活動,並未包括代售國際機票、招攬國人出國或赴大陸旅遊、接待外國及大陸旅客來臺旅遊業務,來臺之大陸旅行社尚難以「一條龍」方式經營國內旅遊業務。
  3. 為了避免陸資來臺對於國內產業可能帶來的風險,政府對陸資申請案件已訂定嚴謹的審查及管理機制,並沒有所謂不公平競爭,何況物流及商品通路等行業皆已開放陸資投資,也沒有聽聞中資控制台灣海陸空運輸業情況。
  4. 按兩岸服貿協議開放大陸倉儲服務業內容,我方僅開放陸方投資限以合資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倉儲服務,且大陸服務提供者總持股比例須低於50%,不得具有控制力,所以不用擔心陸資來臺恐購買我方土地。
  5. 陸資來臺並無法取得被投資企業的多數股權與經營主導權,其土地所有權仍屬於被投資之國內倉儲業者,而非由該陸資企業所有。

政府對於簽訂兩岸服貿協議事宜,事前已作好諸多政策說明會與公聽會。

  1. 有關服貿的公聽會前前後後一共辦了20場以上,而且正反學者專家都有參與,連鄭秀玲也都有到場參加。
  2. 完備服貿的立法程序一直是國民黨的承諾,無奈在野黨履以議事杯葛程序,阻撓法案進程。
  3. 從台灣北到南,行政院政府部門一共辦了上百場的服貿說明會,足見政府對於此事的慎重,被指稱此為黑箱作業,實為不實之指控。

2014年3月28日 星期五

服貿有助於協助台商處理大陸潛規則障礙


1.透過兩岸服貿協議中雙方約定建立聯繫機制,處理協議及與服務貿易相關事項,將有助於處理台商到大陸投資時面臨的「潛規則」問題。
2.兩岸已完成的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及兩岸投資保障協議的簽署,亦可保障台商的權益。

服貿嚴防不公平競爭


1.根據服貿協議第7條對「商業行為」的規範,兩岸均須防止濫用獨佔權、聯合壟斷及低價搶市等不公平競爭的商業行為,另在「公平交易法」及「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中也有嚴格規範,若發生此情形,政府將禁止其投資。
2.政府自20096月陸續開放陸資來台投資以來,從未發生陸資獲允許匯入高額資本、從事低價競爭的情形。

訴求反覆失焦,學運已無理性!


1.服貿自簽署以來,受到各界關注,並提出若干質疑,但經過政府數百場次之產業溝通、座談會、說明會等活動,各種疑慮已大為降低,此次抗議未見相關產業人士參與,即可見一斑。政府於會提出三次報告,以及參與立法院二十場公聽會,顯見政府已盡說明及溝通責任。況且國民黨已決定服貿審查程序逐條審議與表決。如此嚴格、透明的審議,還要說是黑箱、反民主,究竟是政府說謊?還是群眾失去理性?顯已不言可諭。
2.馬總統從未排斥與學生對話溝通,甚至願意在不預設前提的情形下,直接學生代表會談,反而是學生立場反覆不定,令人無所適從。一下要求總統出面會談,一下又拒絕,而其訴求也一變再變,從反黑箱審查,到撤回服貿,甚至出現公民憲政會議,使得這次學運已完全喪失理性與正當性,淪為盲目情緒性反馬群眾活動而已!

反服貿和課綱微調是兩回事


1.教育部已經澄清非常多次,課綱微調是貼近史實、符合憲法、回歸專業及勢完全正確的陳述,希望不要有人利用這次的學生抗爭再次挑起另一爭端,而且無限上綱。
2.再說此次的反服貿學運和十二年國教課綱研訂是兩回事,不能混為一談,學生們對服貿的訴求,並非教育部長所能回應,教育部長應該關心的是學生們的在校上課情況及安維,而且教長在24日也赴醫院探視再行政院抗爭受傷的學生。
3.張茂桂院士不應藉反服貿的學生抗爭,作為辭12年國教總綱委員的理由,反而應為消弭課綱微調的抗爭更盡一份心。

國民黨一直都有解決問題的誠意


1.國民黨怎麼會沒有解決問題的誠意?我們只是跟不上學生訴求一變再變的速度。隨著學生的訴求越來越激進,我們政府也一再妥協、調整立場。
2.學生要求逐條審查,總統答應了;學生要求退回委員會,國民黨也願意退讓;學生要制定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國民黨也同意了。學生要求跟政府對話,江院長去了,被學生趕回來;學生要求總統回應,總統便邀請學生代表去總統府,被學生拒絕。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大家當看到學生一再的升高要求、抬高姿態,政府一再的退讓,這樣還沒有誠意?
3.請立委不要把所有錯都推給馬總統與金溥聰秘書長,這種無的放矢的揣測是十分小人的行為。與其懷疑金秘書長獻策對付學生,只怕還不如民進黨支持學運的證據確鑿。

2014年3月27日 星期四

馬總統有誠心解決服貿爭議,有心人士不應持續煽風點火、製造對立


1.郝明義批評的十分正確,馬總統確實不應該說明服貿是什麼,由行政院及相關官員來說才是對的。
2.可是,既然你們知道,為什麼又要馬英九站出來說清楚呢?說一套做一套,馬英九為了國家好,真的站出來為你們說明了,你們又批評,馬英九不站在國家總統角色說話,根本是「國貿局馬局長」。什麼話都說盡了,都是你們對?令人覺得噁心。

楊仁壽曾任大法官,自己的主張矛盾,又不尊重憲法解釋及現行法律


1.當過大法官的人應知道什麼是法律,不應該違背自己的良知。法律明文規定的事情,大法官釋329號也有明白解釋的事情,不容曲解。
2.很簡單的邏輯,如果照楊仁壽說的,依現行法就可以逐條審議,何必再制定一個「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依現行法來就好了不是?可見,楊仁壽自己都知道,依現行法是不能逐條審議的,甚至連抗議學生的主謀、民進黨都心知肚明,卻故意用言語挑動對立,其心可議,令人噁心。
3.楊仁壽曾任大法官,自己的主張矛盾,又不尊重憲法解釋及現行法律,不夠格當法律人。

行政機關只能依法行政,立法委員自己立法要求備查,再回過頭來亂罵人,是國家的大不幸。


1.立法院自己立的法律規定兩岸協議不涉法律修正的,只須備查。大法官憲法解釋329號也是這個見解。蔡英文甚至曾經希望連備查都不要。你們立了法律,行政機關只能照做,這是你們強調的權力分立。如果行政院不遵守,你們是不是反過來罵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不依法行政?怎麼說都是你們有道理嗎?根本是無理取鬧。
2.對外簽訂的條約和協定,可以逐條審查逐條修正嗎?我們願請立法院及民進黨白紙黑字寫下承諾,下次等民進黨執政時,大家找一個台美協定來試試,逐條審查,逐條修正,然後看看台美關係會怎麼樣,看看到時民進黨會怎麼樣?
3.人不能只看當下,只圖一時之利益,要為國家利益著想。政黨會輪替執攻,現在亂來,等自己執政時怎麼辦?再亂來一次嗎?國家再亂來幾次,還能強盛嗎?立委短視、作法自斃,是大不幸。

政府一直很有誠意要跟學生談,反而是學生不斷設定並提高對話前提


1.政府方面一直很有誠意與學生對話,但江院長到現場後才短短15分鐘就被請離會場;馬總統星期日對學生訴求有關逐條審查的部分提出回應,表示接受,但學生並未領會政府的善意,反而指責馬總統不明白學生的訴求;之後馬總統又一再釋放願意與學生對談的善意,卻又被學生以場地、形式、討論主題等方式拖延婉拒,還一再的升高對話前提,漫天討價。到底誰才是沒有誠意要談?
2.現在學生又來要求國民黨不能動用黨紀,那怎麼不要求民進黨不准霸占主席台呢?學生如此淪為民進黨的打手,一再找藉口不與政府溝通,辜負馬總統的善意,相信民意最終會傾向政府這一邊的。

政府對服貿協議都有持續進行溝通與宣傳


1.服貿協議談判期間與簽署之前是有做溝通的,包括:110場小型不公開產業座談 (264)3場立法院專案會議,一場不公開,另兩場有載於立法院公報。這由於涉及談判機密,故僅以聽取業界及專業人士的意見為主。
2.服貿協議簽署之後,政府也有召開大大小小的記者會、公聽會、研討會,甚至邀請在野黨主席辯論,但民眾的關心程度一直偏低,在野黨也拒絕了透過辯論來讓大眾了解的方式,並不是政府沒有宣傳的問題。

若警察有執法過當的情況,政府絕對會追究責任

警察執法,系統性合乎比例原則,如果任何民眾認為有執法過當的情形,請協助蒐集證據,依法起訴,政府絕不縱容。大家這兩天已經看到,在網路上發言不當的警察,我們已經做出懲處,如果現場的警察有執法過當、公報私仇,政府絕對會抱持著勿枉勿縱的態度,追究責任。

2014年3月26日 星期三

自由時報民調公信力向來為各界質疑


1.自由時報民調是否具公信力,向來為各界質疑。
2.目前兩岸協議審查方式,是民進黨執政時期,蔡英文擔任陸委會主委時所修法。本來提案中兩岸協議根本不送立法院審查,後來被國民黨阻擋,才強化立法院監督能力。
3.只要不違憲,審查程序要法制化,是國會自主領域,應由立法院決定。行政權不宜介入。
4.民調僅供參考,學生也謹代表一部分人意見。台灣民主憲政運作仍以代議制度為根本。民眾對服貿問題瞭解可能有限,根據這些調查未必能爭取國家最大利益。回到制度面,由代議體制來處理,更容易達到共識。
5.對於群眾運動違法脫序部分,公權力必須有所處理,以維護國家秩序,公權力與法律的公信力。肢體接觸難免。

總統已釋出善意化解,學生是否理性,全民都在看!


1.總統已釋出善意化解,建議學生把握機會理性表達訴求,使活動順利落幕。
2.總統是全民選出,不只是學生選出。總統沒有義務全盤接受學生開的條件。
3.國會審查程序的問題,行政權應尊重國會自主的原則,由立法院自行決定。這些問題應跟王院長與立委討論。
4.學生訴求一直增加,內部也似乎無共識。對總統善意冷漠回拒。學生是否理性,全民都在看。

兩岸協議監督法治化是立法院國會自主的領域,應由立法院自行決定,但不能違反權力分立。


1.兩岸條例處理是否須要法制化,這是立法院內程序的問題,只要不違反憲法權力分立,立法院要定可以。
2.目前國民黨團主張四階段的機制,已經是在不違憲情況下,立法院參與兩岸事務最大的限度,若要立法,最多也只可能將此等機制法制化。
3.是不是不法制化立法院就先不審,那是立法院內部程序的問題,應該由立委去決定。但是,不能當作另一個拖延審查程序的理由與戰場。

警察代表國家維護社會秩序,依法、執法、合法


1.關鍵不在手無寸鐵,而在於群眾對警察做出攻擊行為,警察執法系統性符合比例原則,並沒有濫權疑慮。
2.國家有義務要維持社會秩序,警察是政府公權力的象徵。如果群眾違法在先,政府只是依法執法也要申辦,那所有起訴、判決與執行死刑的檢察官、法官、警察只怕也都要依殺人罪一起槍斃了。

2014年3月25日 星期二

維護機關正常運作,是首長的責任與義務!


1.機關首長對於具有行務性質之機關建築物,負有保護不受他人侵擾之義務。同時對於干擾或入侵者,則有禁止及排除之權力,以維護機關正常運作,此即法理上之「機關家宅權」Behördenhausrecht)。
2.抗議學生衝進及佔領行政院,企圖癱瘓政府正常運作,實已踰越理性抗議之界限,淪為暴力犯罪行為,行政院長既負有維持行政院正常運作之義務與權力,自得依法予以排除。
3.群眾運動在民主體制中固有一定地位,且亦為維繫民主社會所需要的動能。然而群眾運動若踰越合法理性之分際,成為法治的脫韁野馬,不但無法提供維繫民主制度的動能,反而成為吞噬憲政法治的洪水猛獸。
4.江教授肯定紅衫軍理性抗爭,係因紅衫軍並未攻佔政府機關,江院長排除學生攻佔行政院的脫序暴力行為,也是在維護民主憲政的正常運作。因此,江院長與江教授立場沒有不同、沒有改變!

該負責的,應該是不理性的群眾!


1.服貿去年六月簽署,行政院730日函送立法院。審查問題是民進黨破壞朝野互信造成,牛步召開公聽會,企圖操控議程延宕審查時程,甚至排除審查。因此,服貿無法在國會正常審查,是民進黨造成的,豈能倒果為因栽贓給政府!
2 .服務自簽署以來,受到各界關注,並提出若干質疑,但經過政府數百場次之產業溝通、座談會、說明會等活動,各種疑慮已大為降低,此次抗議未見相關產業人士參與,即可見一斑。政府於會提出三次報告,以及參與立法院二十場公聽會,顯見政府已盡說明及溝通責任。
3.參與此次抗爭的學生及群眾,僅憑特定媒體及網路不實報導及言論,遽為凡理性之行為,而其訴求一變再變,從反黑箱審查,到撤回服貿,甚至出現公民憲政會議,令人不知所云。抗議的學生與群眾應該負責的告訴國人,是否已確實瞭解服貿的內容,以及真正的訴求是什麼。而非一眛無理要求政府及大多數國人盲目接受其訴求!

畫面會說話,警察執法並沒有過當,系統性符合比例原則


1.比例原則在法律上並不是你打五分我就只能還五分,應該是你打五分我可以還十分。外界根本不明白比例原則,就在那邊望文生義,亂用專業名詞。
2.畫面會說話,警察執法系統性的符合比例原則,所有網路上流傳指責警察毆打靜坐學生的照片,最後都發現是造假。至於那些被打得頭破血流的是頑抗的暴民,警察是合理執法。

學生不代表全民意,而且缺乏對話誠意,必須為整起事件負責


1.不願意溝通的是學生,之前江院長已經親自前往會場,結果學生預設對話前提,把江院長又請離了會場,這叫做有對話誠意嗎?
2.總統代表了民意,還是有許多人民認為服貿必須要簽,難道這些民意就可以被罔顧了嗎?
3.況且,如果學生被馬總統的談話激怒了就可以攻占行政院;那警察被群眾的叫囂激怒了,是不是也可以執法過當?

警察僅會對主動推擠、攻擊的群眾還手,符合比例原則


1.此次非理性攻占行政院的行為,從電視畫面上我們可以看見,有些群眾主動推擠警察、朝警察丟水瓶,難道只能要警察挨打而不還手嗎?
2.攻入行政院的策劃與領頭者就是黑色島國青年陣線的魏揚與陳廷豪,不是國民黨叫他們衝的,是他們自己挑起的,如果說有有心人士挑起事件,那想必是在背後一直支持的民進黨了吧?
3.造成民眾傷亡,是學運的領袖要負責,如果學生不帶頭進攻國家最高行政長官公署,政府就不需要派警察維護秩序,到底是誰才該負責?

2014年3月24日 星期一

此次學運與六四學運不可類比。


1.即便是六四學運,學生也沒有占領任何政府單位,如果學生今天是轉而攻占自由廣場,也許就不會有清場的問題了。當學生號召占領行政院,這已經涉及占領國家最高行政公署的層次,具有準政變的性質。且政府也未像中共一般出動真槍實彈,而是以抬人的方式驅離靜坐的學生,警棍與盾牌是用來對付叫囂頑抗、推擠警察的暴民,合乎比例原則。此次學運占領國會及最高行政公署,性質比六四學運更為嚴重;但政府驅離學生的手段卻遠比中共溫和,怎可相提並論?
2.黃昆輝想必是怕人民忘記了,當初國民黨推ECFA的時候,民進黨是多麼激烈的反抗,說會「查甫找無工,查某找無尪,囝仔攏去黑龍江」。結果後來蔡英文選總統時僅輕描淡寫的回一句「當選之後概括承受ECFA」。現在綠營又來抹黑服貿協議,相信人民早就看透民進黨這種威脅人民、欺騙百姓的手段了。

化解服貿疑慮,政府持續展現誠意與人民溝通


1.政府在服貿談判期間,各服務業主管機關基於保密,係以小型、非公開方式徵詢業者意見,但亦與46種服務業的公會(或協會)代表264人,進行110次諮商或小型座談。協議簽署後亦舉辦數百場次之產業溝通、座談會、說明會等活動,何況所有條文都是公開資訊,怎麼會是僅僅交18位基層公務員負責「溝通」?
2.服貿根本就沒有開放投資移民,如果係屬大陸自然人投資,經濟部投審也會鑑於個人投資無指派法人代表之必要,一律嚴格審核。

國會自治是民主重要基石,不容挑戰。


1.國會自治不容挑戰,不然行政權任意入侵國會,脅迫國會議員,則無法履行其民意機關之責。
2.國會警察權目的就是賦予主席排除議事干擾的障礙,讓議事得以進行。不論這干擾是來自於院內的委員造成,或是院外民眾的影響。
3.服貿審查過程爆發衝突與後續問題,最後還是要回歸憲政法制的代議運作。且事涉審查程序,當然還是必須由王院長領導協商,尋找解決之共識。
4.權鬥王金平之說,全屬臆測挑撥。

服貿問題還是必須回到憲法代議制度下解決


1.國民黨已決定服貿審查程序逐條審議與表決。希望朝野回到體制內,透過代議制度進行。
2.服貿去年六月簽署,行政院730日函送立法院。審查問題是民進黨破壞朝野互信造成,牛步召開公聽會,企圖操控議程延宕審查時程。現在國民黨決定繼續逐條審查程序,這些問題都已不存在。
3.對馬英九有意見的,請循正常憲政體制進行。發動罷免,或由立法院倒閣。而不是自以為代表權台灣人,並以暴力手段逼迫政府與國會。
4.服貿對台灣利弊得失,各方都有討論,不是一面倒只有一種聲音。各界聲音也都有傳達,政府也針對許多產業工會進行說明。

抗議學生訴求缺乏一致性,且逐漸激化,讓人無法捉摸

此次學運,抗議學生訴求如此多變,且愈趨激化,這要政府官員如何跟上?同樣是退回服貿,一開始導火線是反對執政黨強行送出委員會的程序問題,要求退回委員會逐條審查;之後又要退回行政院、重啟談判,在訂定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後才准談判;再之後更要求召開公民憲政會議。學生訴求缺乏一致性,連自己人都搞不清楚,怎能期待馬總統能夠明白。

抗議學生訴求牽涉過廣,總統自有召開院際會議的必要


1.18日深夜,學生在無預警的情況下突然衝進立法院,所有人都措手不及。經過了解情況、明白學生的訴求,由於學生要求牽涉過廣,馬總統在深思熟慮後,決定在21日召開院際會議,希望磋商取得行政與立法部門的共識,如此反應並不遲鈍。
2.事實上,任何人在面對學生一再變化的訴求時,都會顯得遲鈍。學生其中一項訴求涉及將服貿退回行政院,甚至是要求重啟談判,這又豈是立法院可解決的問題?為求化解危機,召開院際會議,又有何錯?

2014年3月21日 星期五

民主社會大家都表達意見的權利,但不能以暴力方式逼迫他人接受。

  1. 主社會任何人都表達意見的權利,但是必須在法律容許的範圍內,不能以暴力脅迫方式,逼迫國會議員會政府接受。
  2. 貿協議行政部門負責簽署,立法院負責事後審議,都是基於憲法規定。如果不同意,立法院可以全案否決。
  3. 兩岸關係條例對於兩岸協議是否須要立法院審查,若對現行法律有意見,應提案修法。至於立法院的審查程序,依國會自主,由國會自訂。立法院若要比照條約審查程序,或另訂兩岸協議處理程序,只要立委多數同意,並無不可。但不能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侵犯行政權。
  4. 師鼓勵學生參與,是個別老師的教學自由。但是老師也必須顧及不願參與學生之受教權,尊重其權益與自主意願,不能以老師權威或同儕壓力逼迫他們加入。

民進黨真想實質逐條審查嗎?還是只是藉程序無止盡拖延?

  1. 國民黨本不排斥審查,但民進黨突襲控制議程,企圖無限拖延,且霸佔主席台,不處理程序問題,導致朝野互信破裂。
  2. 民進黨不要作賊喊抓賊,自己惡意拖延審查,打破協商互信,還怪國民黨破壞承諾,毫無立場。
  3. 服貿從去年六月簽署至今,立法院也開了很多公聽會,但一味拖延,毫無進度。民進黨真想實質審查嗎?
  4. 民進黨身為最大在野黨,不思理性表達立場,只算計用程序拖延審查,根本不是走正道。
  5. 如果逐條審查,逐條表決,但還是通過,你們就不會上街頭嗎?

民進黨一再以「假弱勢」之姿玩弄政治,對政策議題便宜行事,放棄代議民主的政治權力,這是對台灣選民極不負責的態度。

  1. 去年九月,民進黨主席蘇貞昌,層提出要與馬英九總統進行服貿議題的辯論。假如服貿議題是一個黑箱作業,請問蘇主席要與馬總統進行什麼辯論?台灣大眾又怎麼會在協議尚未通過之前,就知道服貿協議的內涵?
  2. 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訂定,協議送交立法院備查,超過三個月若無反對則自動生效,此期限得以延期一次;超過六個月以上則自動生效。從法律程序究之,生效的結果是立法院經過人民授權所訂定的法律中的規範,既然立院並未提出異議的合法程序,那麼生效的程序就是合法的。
  3. 民國93320日邱毅率眾衝撞高雄地方法院大門,依首謀聚眾妨害公務罪判處14個月有期徒刑。若衝撞地方法院大門違法,那麼今天衝入國會佔領國會的人民,在行為上也是違法的。佔領國會的人表示,沒有血腥暴力且是為了爭取全民利益或國家正義而為之,但佔領國會的行為明顯已經違反現有法律的法治程序,這也是一種踐踏民主法制、占用社會資源、犧牲其他國民利益的行為。
  4. 立法院是人民民意藉由代議制度發揚的場域,人民已經將權力授權給立法委員,破壞授權原則,就是破壞權力分立與民主憲政的行為。犧牲的是那些更廣大的選民、選擇將權力授與民意代表執行立法權的人民。
  5. 民進黨一再以「學生」、「人民」、「少數」為號召,以「假弱勢」之姿玩弄政治,殘害民主憲政,提供錯誤的訊息騷動民意。民進黨人振振有詞的以為自己在鼓動的是一場體制外、跨越黨派的改革,向抗議民眾宣傳破壞體制的手段,民進黨的民意代表,卻不積極尋求體制內、具有法律途徑保障、有政治專業性的政策辯論,或是採取修改法律、爭取救濟措施。這種自我放棄權利、對民眾便宜行事的敷衍態度,實為台灣民主政治的毒瘤。

2014年3月20日 星期四

什麼是服貿?為什麼有人支持,有人反對?

  1. 原本對服貿冷感的人,看到這兩天的新聞議論紛紛,其實反服貿者的批評也有眾多破綻,首先協議簽署並不是黑箱作業,當中早就有多次溝通,大家沒有加入溝通,並不代表政府沒有溝通。
  2. 再者,與其每天想著工作被大陸人搶走,不如先搞清服貿簽署內容,諸如:服貿的「二個沒有」,一沒有開放大陸勞工來台;二沒有因服貿而開放大陸人移民,只有符合條件之三類白領人士(商業訪客、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人員及履約服務提供者),始可暫時入境。
  3. 依到1025月底的統計可知,核准陸資投資事業之主管或技術人員來臺,僅216人。但根據勞保局提供的資料顯示,截至101年底為止,陸資投資事業雇用我國員工人數達6771人。顯示陸資企業如同在臺的其他外資企業,除指派少數高階管理階層人員來臺外,大多數員工仍在臺灣僱用我國人士,創造我國就業機會。

民進黨賊喊抓賊,自己惡意拖延審查,打破協商互信,無立場指責國民黨!

  1. 民進黨作賊喊抓賊,自己惡意拖延審查,打破協商互信,還怪國民黨破壞承諾,毫無立場。
  2. 民進黨身為最大在野黨,不思理性表達立場,只算計用程序拖延審查,根本不是走正道。
  3. 學生是否被利用,就請媒體隨機去問參與者,是否真懂服貿是啥?
  4. 服貿不是條約,所以不是以國際條約方式處理,他是兩岸協議,所以是否須要審查,及如何審查,必須回到兩岸關係條例第五條之規定。服貿內容因不涉及修法,依上述規定,以查照案送立法院並無違法問題。
  5. 立法院的審查程序,依國會自主,由國會自訂。立法院若要比照條約審查程序,只要立委多數同意,並無不可。

立委少數綁架多數,學生暴力挾持國會,這些才違反民主!

  1. 國會多數為少數綁架,但身為多數的國民黨仍要負責,所以馬總統只能以黨主席的身份,要求黨團幹部加快立法程序。
  2. 立法院內部秩序的維持,依照國會自主,應由立法院自行負責,若無法處理,請求行政機關協助,則行政機關才有理由介入。立法院警察大部分是立法院院駐衛警,本來就屬於立法院一分子,要他們退到哪?
  3. 朝野協商已經被民進黨先行摧毀,無限期拖延審查,根本不是真心要理性審查。國民黨見事無轉圜空間,才如此處理。後續如何處理,也不是民進黨片面說了算。
  4. 兩岸協議處理條例」是立法院處理程序規範,立法院自行決定即可。但不能違反權力分立,逾越立法權範圍。
  5. 協商被推翻在立法院也是常有的事,協商內容也沒啥處罰或強制力,全完必須依照協商各方對協商的誠心尊重。今天是民進黨先破壞協商精神,惡意拖延審查,沒立場責怪國民黨改變協商承諾。
  6. 對外締結協定本是行政權範圍,國會只有事後審查批准之權,這是各國憲政通例,不是黑箱。如果談判協商過程啥都公開,底牌盡掀,那能爭取國家最大利益?我國去年與紐西蘭和新加坡簽FTA,這些學生怎沒抗議黑箱?立法院也通過。服貿協議與其他國家簽署FTA程序與內容完全一樣,抗議者完全兩套標準,逢中必反。

2014年3月19日 星期三

近期氣候影響產蛋率,農委會密切監控雞蛋產銷

  1. 因近期天氣變化大,影響蛋雞產蛋率,雞蛋每日供應量較上個月不足約 2,000 3,000 箱,導致此波蛋價連續上漲。自 3 1 日迄今,雞蛋產地價格波動維持於每台斤 29.5 元至 33.5 元間,平均價格每台斤 31.4 元,相較去年同期 30.5 元,漲幅約 3% ,尚屬合理且反映市場供需情形。
  2. 由於雞蛋普遍供應國人飲食且廣為運用在加工食品,農委會對於雞蛋供應極為重視,已請中華民國養雞協會轉知所屬會員,加強雞舍保溫與生物安全自主防疫。為穩定雞蛋供應,農委會將持續密切監控雞蛋產銷,預計天氣回溫且穩定後,應可恢復正常供應。

產業都沒抗議了,學生、民團別在旁起鬨!

  1. 服貿是否出賣台灣,不是某人說了就算。而且台灣是有制度的國家,不是幾個人就能賣掉,即使總統也不行。憲法增修條文已經很清楚,任何主權變動,必須有權投票者過半數有效票同意,才能變更。
  2. 服貿當然不是行政命命,而是兩岸協議,所以必須依照兩岸關係條例規定程序審議。少數人自以為代表民意,但根本才是違法的一群。
  3. 逐條審查對民進黨只是程序性的拖延,審查完要不要表決呢?民進黨願意表決嗎?公聽會也開了,行政部門也與相關產業進行溝通。今天立法院裡沒有有受害產業代表,只有一群自私政客和搞不懂服貿內容為何的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