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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31日 星期一

服貿協議訂有嚴格把關機制

  1.   2008年金融海嘯影響下,經濟各方面都受到影響,政府努力推動各項經濟政策,如自由經濟示範區,台商回台等政策,全力重返當年台灣經濟四小龍之榮景。
  2.   觀光業我方僅開放大陸旅行社在臺經營國人在臺旅遊活動,並未包括代售國際機票、招攬國人出國或赴大陸旅遊、接待外國及大陸旅客來臺旅遊業務,來臺之大陸旅行社尚難以「一條龍」方式經營國內旅遊業務。
  3. 為了避免陸資來臺對於國內產業可能帶來的風險,政府對陸資申請案件已訂定嚴謹的審查及管理機制,並沒有所謂不公平競爭,何況物流及商品通路等行業皆已開放陸資投資,也沒有聽聞中資控制台灣海陸空運輸業情況。
  4. 按兩岸服貿協議開放大陸倉儲服務業內容,我方僅開放陸方投資限以合資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倉儲服務,且大陸服務提供者總持股比例須低於50%,不得具有控制力,所以不用擔心陸資來臺恐購買我方土地。
  5. 陸資來臺並無法取得被投資企業的多數股權與經營主導權,其土地所有權仍屬於被投資之國內倉儲業者,而非由該陸資企業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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