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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24日 星期一

國會自治是民主重要基石,不容挑戰。


1.國會自治不容挑戰,不然行政權任意入侵國會,脅迫國會議員,則無法履行其民意機關之責。
2.國會警察權目的就是賦予主席排除議事干擾的障礙,讓議事得以進行。不論這干擾是來自於院內的委員造成,或是院外民眾的影響。
3.服貿審查過程爆發衝突與後續問題,最後還是要回歸憲政法制的代議運作。且事涉審查程序,當然還是必須由王院長領導協商,尋找解決之共識。
4.權鬥王金平之說,全屬臆測挑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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