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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12日 星期三

永豐銀參股案與服貿根本是兩碼子事


1.中國工商銀行參股永豐銀行完全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沒有任何非法情事。
2.連勝文宣布參選台北市長前就已向永豐金請辭董事職務,只是永豐金認為連勝文任期到五月底就屆滿,找人遞補任期的時間太短,因此希望連勝文五月才解除董事職務,並非是連勝文不想辭。
3.永豐銀的參股案是基於金銀三會的決定,而金銀三會結論納入服貿協議之中,則是尊重當初立法院的決議,這意味著永豐銀參股案與服貿協議一開始根本沒有關聯,只能說立委的想像力真的太豐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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