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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19日 星期三

產業都沒抗議了,學生、民團別在旁起鬨!

  1. 服貿是否出賣台灣,不是某人說了就算。而且台灣是有制度的國家,不是幾個人就能賣掉,即使總統也不行。憲法增修條文已經很清楚,任何主權變動,必須有權投票者過半數有效票同意,才能變更。
  2. 服貿當然不是行政命命,而是兩岸協議,所以必須依照兩岸關係條例規定程序審議。少數人自以為代表民意,但根本才是違法的一群。
  3. 逐條審查對民進黨只是程序性的拖延,審查完要不要表決呢?民進黨願意表決嗎?公聽會也開了,行政部門也與相關產業進行溝通。今天立法院裡沒有有受害產業代表,只有一群自私政客和搞不懂服貿內容為何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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