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全球資訊網

2013年8月29日 星期四

兩黨進行服貿協議辯論,符合民眾期待


1.真理只會愈辯愈明,面對近來民進黨的抹黑、造謠,只有面對面的辯論,才能還原事實真相。而且民調有高達六成以上的民眾支持辯論,因此兩黨進行辯論,符合民眾期待。
2.服貿協議雖然開放大陸業者可投資台灣的批發、零售、倉儲、物流等相關產業,但都有嚴格的投資規範,應不致對相關的家禽宰殺、農產運銷等造成影響。過去台灣開放外資投資相關產業,本土的業者也未出現崩盤的現象,請業者不須過度擔憂。
3.國人喜歡吃溫體豬肉,目前傳統肉攤與現代化通路比例,約八比二。即使中國大陸投資台灣的通路商,但因中國大陸的豬內疫病嚴重,無法進口台灣,因此並不會影響台灣豬農的權益。
4.服貿協議並非都是有利於大型財團,例如臺灣本土美容業者自然美、飲料業者50嵐、都可茶飲,都不是大財團,但是都可接住服務業貿易協議,擴大在大陸的經營版圖。
5.台灣轉型成精緻化、無毒農業,就是因為台灣人民注重食的安全,因此低價劣質的農產品在台灣並無生存空間。

電價調整方案已將衝擊降至最小


1.台電長期虧損已造成財政嚴重負擔,電價如不漲,未來台電虧損還是要由全民負擔。
2.10月份電價調整方案出爐後,受影響之家庭與商業用戶數約在20%以下,已將衝擊降到最小。
3.民營電廠的發電成本與國際原物料價格相關,若國際原物料價格上漲,台電的買電成本也會上漲。
4.去年原本要一次漲足,但考量經濟情勢,因此修正為三階段調整,今年就是執行第二階段電價方案。
5.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不能讓八成的用戶承擔其餘那兩成的用電大戶的成本。
6.電價長期低於發電成本,形同納稅人補貼用電大戶,基於國家財政健全與公平原則,漲價有必要。
7.電價約佔製造業成本的2%,即使工業用電上漲10%,成本僅上張0.2%,應不會對物價及民間的消費意願有大太影響。
8.目前基本薪資調整方案,初步規劃於明年元旦先調整時薪,七月份調整月薪。在這項作法除保障勞工權益外也兼顧企業營運成本。
9.台電與民營電廠訂有長期的購電契約,是否能調整,經濟部正在積極洽商中。
10.自去年電價調漲以來,國內的物價在國際間依然是偏低的水準,顯見電力成本的上升,對於物價的影響微乎其微。而要促進民間消費,還是要從創造就業,提升勞工的薪資著手。
11.第三階段調漲還需視台電改革績效,目前未有定案。
12.睦鄰基金用於回饋地方,是否浮濫,在台電的改革方案中會進行檢討。
13.有關外傳台電想省錢補虧損解散球隊一事,目前並尚無定案。

勿以影射手法作為政爭的手段


1.劉政鴻之弟劉政池所有之屋宅,位處陽明山上,持有相當時間想賣出,但當前市場行情有人喊價到7億元之多,因而遭人側目。
2.劉政池過去曾為中華郵政董事,在社會上自有相當經濟地位,房屋的買入與賣出本為自然之事,但如今卻遭有心人士運用大埔土地徵收案來抹黑劉政鴻家族。
3.打擊特權為馬英九總統上任以來的首要任務,其作法力求勿枉勿縱。如今有心媒體持續以影射手法,在沒有任何直接證據下,打擊特定人士,實為不可取手法。本案若有確切證據,自當積極偵辦,以維國家政治清明;但若一切合法,媒體輿論當還當事人及劉縣長之公道。

2013年8月28日 星期三

反對黨針對服貿協議四處佈謠 應適可而止!


1.  服貿協議中兩岸互相開放設立旅行社和主題樂園,台灣不吃虧,且占有優勢。

2.  台灣僅開放中國大陸設立3家「乙種」旅行社,僅能承做台灣人在台灣本島和離島內的旅遊,不能承做大陸人及外國人來台灣旅遊業務。因此根本沒有民進黨所謂的一條龍效應!反對黨只會造謠,應適可而止!
3.台灣人也可去大陸各省設旅行社,不限家數,以中國大陸的人口來講,台灣的旅行社對比大陸的旅行社,能做的生意更多,所以是台灣旅行社占優勢。

全民補貼用電大戶,不符社會公平正義及使用者付費原則


1.經濟部計畫啟動的第二階段電價調整方案,漲幅由原訂的9.64%縮減為8.49%,主要是為照顧中低收入戶及小商業戶,因而住宅用電500度以下、商業用戶1,500度以下不調整,工業用戶的電價漲幅則打九折。
2.國際燃料價格自2003年大幅上漲,但電價調幅皆未完全反應燃料成本上漲,若無法藉電價調整讓真正使用者付費,而由政府補貼電價,除了將使赤字惡化外,尚將產生下列弊病:一、全民補貼用電大戶,不符社會公平正義及使用者付費原則;二、遠低於國際水準的能源價格,影響整體能源使用效率,降低長期產業競爭力,並使得溫室氣體排放惡化;三、能源價格該調而未調,會造成物價上漲預期,反而不利物價穩定。相關實證研究顯示,長期壓抑能源價格,將會產生助漲物價、不利經濟成長與節能等問題。

大埔事件檢警依法行政,不容有心人士惡意炒作


1.苗栗縣竹南鎮地政事務所主任賴紹本兩年前自殺身亡事件,死者家屬質疑死因不單純。昨日苗栗縣政府已聲明,該案調查皆由苗栗地檢署偵辦,若有新事證,縣府將會配合檢調單位重啟偵辦工作。
2.賴紹本之事目前未有新事證發現,目前僅特定媒體因近來大埔事件而將其牽連。然此事涉及人命,應以謹慎報導為宜,以避免傷及家屬與政府形象。
3.林羿含涉嫌妨礙公務,遭警方偵辦,目前僅為必要的偵查程序,並勸導她遵守法令,然卻被當事人指稱為「列管流氓」,此種說法實為過當。

2013年8月27日 星期二

反對黨不要怕服貿辯論


1.自簽署服貿協議以降,反對黨即透過政治人物、學者以及工會等,不斷發表反對服貿協議的言論,聲稱服貿協議落實後,將危害台灣經濟、就業甚至是國家安全;政府方面也對其言論提出反駁,表達服貿協議對我國的好處,然雙方各講各話,莫衷一是,人民也聽的霧煞煞。俗謂:「真理愈辯愈明」,促成朝野二黨主席就服貿協議進行辯論,對雙方不同的看法進行論辯,不再只是各說各話,有助於釐清關於服貿協議的各項爭議,讓民眾更瞭解服貿協議的優劣。
2.此時反對黨提出不同的聲浪,質疑辯論的效果,甚至指稱馬英九總統與民進黨主席蘇貞昌不具代表性,充分顯示反對黨對此次辯論的結果沒有信心,畏懼他們之前提出的論點會被戳破,因而事先消毒,唯恐蘇貞昌主席辯論輸了,就失去抗爭的根據,才會事先找一個下台階。
3.若反對黨對於辯論代表、辯論次數與內容有異議,可推派更適合的人選,並與政府磋商辯論方式,讓民眾更瞭解服貿協議的內涵。

媒體指導辦案,葬送司法公正


1.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在調查證據了,還在媒體上討論細節,如果在美國,這些人早被抓起來關了,甚至會被當事人告。因為被公開討論後的證據,不具有證據能力,反而讓真正的犯人逃脫刑責。
2.洪仲丘案,已經葬送了國家的軍法體系,今天又質疑司法,也許明天司法判決不合洪家的意,連司法都要陪葬下去,乾脆立法院立一個法,允許洪家自己去把他們認為的凶手殺了,怎麼樣?永遠堅持自己立場,不相信別人,這件事如何有真相?
3.賴紹本有沒有他殺的可能?在沒有確切調查前,沒人知道真相。我們不反對其家人向檢察官提出聲請進行調查。但不循合法途徑,只是無端猜測,這種態度,並不值得支持。

小心亂自首反而是犯罪的行為,會被抓起來關


1.「列管」的意思,就是先保存證據,如果追查後發現有違法情事,就依法究辦。任何可能違法的活動,在現場不適宜立即執法時,警方都會採取此類行動,以免縱放犯罪。這是應該讚揚的行為。
2.大埔聲援行動有沒有違法?這是「列管」與否的先決條件,如果認為沒有違法,也不會被起訴定罪,外界不必過度解讀。相反的,如果有犯罪,卻找不到犯人,才應該批評警方縱放犯罪。
3.如果公民團體自認有犯罪,自首無妨。如果明知自己沒有犯罪,卻去自首,那可能反而會犯上妨害司法公正的罪,呼籲者會有教唆犯罪的問題。到時候再來說司法不公,那就不能怪罪別人了。

政府持續釐清各界對服貿協議之疑慮



1.服貿協議是公共政策,面對民眾的關注,政府並沒有捨棄公民參與,反而展現誠意,透過舉辦辯論平台管道,希望讓民眾充分看到資訊交流,釐清各界對服貿協議之疑慮。
2.目前立法院已將服貿協議交付8個委員會聯席審查,並已召開4場公聽會,由朝野推派代表,表達各種意見。並沒有所謂黑箱作業。

罷免立委係公民權,但須合法且具正當性,而非作秀!


1.罷免是中華民國公民的權力,但是必須符合選罷法之規定。只要依法通過罷免,被罷免之民選首長或民意代表只能接受。
2.立法委員雖為民意代表,必須反應選區利益,但是他也必須站在全國的角度來思考國家長遠發展,不能僅侷限於地方角度的思維。因此,若每個選區選民都只狹隘要求所屬立委堅守地方利益,那整個立法院將可能缺乏宏觀視野,四分五裂。
3.但是民眾行使罷免權必須謹慎,且具有正當性,尤其不該只淪為政治作秀,而使此神聖權力遭踐踏濫用。

支持政府依法究責,民眾不應違法擾司法!


1.對於參與818活動而違法破壞公物民眾,政府追究其責任,是維護公權力,依法執行職務之行為,並無不當之處。否則,容任違法者逍遙法外,法治必將蕩然無存!
2.民眾對於政府執法,本應予以支持,不宜採取對抗姿態,甚至以不實自首方式,違法干擾司法,此等行為實已構成犯罪,尤其是在網路教唆他人之者,更屬不當,民眾不應以身試法!

2013年8月23日 星期五

薪資成長未依年資調升,難以單就實質薪資瞭解加薪狀況

  1. 根據主計總處調查,1至6月平均經常性薪資(含本薪、按月給付之固定津貼及獎金)3萬7604元,較去年同期略增0.68%。各行業中不動產業薪資成長6.29%,增幅居各業別之冠;金融及保險業則是最多「金」,平均薪資突破8萬6千元。學者認為,隨著經濟結構改變,未來薪資未必會隨年資調升,企業可能更倚賴以獎金調整員工薪資,特別是仲介、保險等以獎金做為績效表現之行業。因此,單以實質薪資來看薪水是否增加,無法綜觀全貌。
  2. 通常每年7、8月因畢業生投入職場,失業率均會上升,主計處預估9月以後失業率可望回降。
  3. 我國現有大學120所,獨立學院28所,專科14所,擁有大學學歷者是專科的12.36倍,高學歷化的結果,自然是大學失業率高於專科。

交通部已搶修,搶通五楊高

  1. 交通部長葉匡時表示,已責成國工局先修復搶通,再儘速撤查裂縫是否含有人為因素。
  2. 由於裂縫集中此路段,國工局第一區工程處處長陳福將研判,應該是連日豪雨,地下水來不及宣洩,土壤承受力減弱,導致路面隆起才出現裂縫。主要是因為出事路段並非高架段,而是比中山高低約一.五公尺的路堤段,才會因地下水問題衍生裂縫;國工局會調出所有監測點資料,掌握最新的地下水文資料,避免再發生類似情況。
  3. 負責施工的遠揚營造主管表示,一切均照設計圖與相關規範進行,並在台灣世曦監造下施作完成,初步研判因係颱風雨量過多造成。
  4. 回填土不實確實可能導致類似情況,但這並非回填不實造成,也與趕工通車無關,而是當地土壤有一層不透水層,上方又有砂礫層,加上位處斜坡,一旦地下水排水不及、水壓激增,就可能破壞路面。

人民有權表達意見,但必須遵循法律規範,並就違法行為負起責任。

  1. 學者、農陣要求修正「土地徵收條例」,但實際上,上次修法時已大範圍納入民間團體的訴求,尤其是市價徵收、農地列為最後徵收順位等。至於廢除區段徵收制度,地方政府不論藍綠都不贊成,世界各國也無此例。過於激進的訴求絕非多數民眾所支持。
  2. 民主社會人民有表達意見的權利,但是必須遵循合法途徑為之,尤其不能以暴力方式來追求自己的目的。民眾表達意見若涉及不法或毀損公物,自應負起相關法律責任。否則人人皆自認代表正義,並以此規避法律責任,台灣社會豈不陷入沒有法紀的混亂局面。
  3. 若劉縣長有任何不法,歡迎備妥具體事證向司法機關檢舉告發。
  4. 詹律師指劉縣長向台電索賄一事,與大埔事件完全無關。這種藉其他案件企圖打爛仗,摧毀劉縣長形象名譽的作法,也極不道德。

馬總統在兩岸外交成就有目共睹

  1. 正如我們一向所知的,美國決定對台軍售與否,是考量其亞太戰略及美國整體利益,並基於台灣關係法對台軍售。
  2. 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表示,國防預算達GDP3%是國防部爭取預算配賦的目標,近年來國家財政受到國際整體環境的衝擊,政府歲出預算配置較為嚴峻。但羅紹和也表示,行政院已同意國防部未來若獲新增重大軍購案,可以檢討動支預備金或採取其他方案支應。
  3. 馬總統此行出訪確實成果豐碩,他不但過境美國紐約,同時也是首度參訪中華公所的第一位中華民國總統。此外,馬英九此行也代表我國政府與有關國家總共簽了三個聯合公報、一個引渡條約和一個共同聲明。
  4. 事實上不只兩岸關係,包括對美與對日關係,目前都是這六十年來最好的時期。

2013年8月22日 星期四

債務攀升是為了穩定經濟成長

  1. 2008年由美國次級房貸所引發全球性的金融海嘯,導致全球經濟陷入嚴重的衰退,我國為擴大內需,振興經濟,以大幅赤字預算方式挹注擴大公共建設支出經費,雖讓收支短絀擴大,政府債務餘額增加。但也成功縮小景氣循環,保住經濟成長動能。政府債務餘額攀升的過程,嚴格說來,是穩定經濟成長的果實。
  2. 從國際比較來看,我國102年中央政府一年以上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數,約占前3年度名目國民生產毛額(GNP)平均數的37.1%,明年度預估雖可能攀升至39%,但若與其他國家相較,例如希臘198%(2012)、義大利126%(2012)、美國105%(2012)、新加坡107.6%(2011)、德國56.2(2010)、英國82.8(2010) 、法國88.7%(2010)及日本228(2012),我國政府債務其實仍相對較低。僅較南韓的34.2%(2011)、香港的33.8%(2011)略高。
  3. 台灣財政真正出現問題是在民進黨執政時期,由於亂開選舉支票且大肆舉債,使得政府債務一路飆高,鐵一般的事實怎麼都忘記了?

任何的指控都必須講求證據

  1. 在法治社會中,對任何案件的指控,若能提出證據,司法會依照證據做出最公正的判決。
  2.   劉政鴻昨日表示:「台電通霄電廠擴建計畫提撥的十億回饋金全用做地方公共建設;另外變賣財產償還債務也都經調查無不法。」換言之,蔡發言人對劉政鴻縣長的指控是刻意誣衊、扭曲。
  3. 有關賴紹本的死亡,苗栗地檢署昨天重申賴紹本確為自殺死亡。若將此案與大埔案做連結,恐怕是想像力太過豐富。

總統拼外交的努力值得肯定

  1. 我國正式國號本就是中華民國,走在「台灣」與「中國」模糊難分的界線是民進黨執政時期的作為。
  2. 中華民國總統本來就是「President of Republic of China」,總統率團訪問邦交國當然是自稱「President of Republic of China」。
  3. 對於邦交國的援助成果,總統訪問時當然要見證,實屬正常,也象徵我國與邦交國邦誼永固。
  4. 此次總統出訪邦交國,不論在美國過境的待遇比民進黨時期好,也遵循國際慣例。民進黨時期的烽火外交與迷航外交不僅不合慣例還使國家蒙羞。

土地徵收乃為國家進步之必要做法,也是達成公眾利益極大化之方式。

  1. 基本上,在八月十六日時舉行「拯救大埔農地」所辦理的集會遊行,雖已申請用地,但卻改採音樂會的方式,已經佔用行人用路權;而且更採取非法之手段,攻擊在場維持秩序之人員。同時,八月十八日凱道集會之後,已經造成內政部的困擾。公民運動是需要理性訴求、說服的力量,而非用激烈的手段來達成目的,若以此方式將會淪於民粹運動。
  2. 根據苗栗縣政府對於大埔案的回應,事實上,已經依據《行政程序法》處理,並公告三次搬遷時間,故政府強制拆遷之手續,實為合法。至於「竹南咖啡」遭受他人攻擊,且受到威脅,純屬意外事件,不能作與此兩次事件做聯想,更不得與政治問題相牽扯。
  3. 內政部長李鴻源也針對「台南鐵路地下化」作出回應。認為主要是根據土地徵收條例來合法執行,並且說明「臺南市鐵路東移、大埔案之土地徵收,都是為達大眾之利益,不得已之措施。」因此,只要是為了地方建設的利益,實行土地徵收,是必要之措施。
  4. 而「台南鐵路地下化」工程,是由民進黨執政時就已經列入新十大建設;馬政府乃根據於此持續執行,並且預計1065月完工。事實上,受到當地人士的阻礙,導致工程延誤,所以南鐵地下化的配套方案,是需要賴清德市長,鼎力支持去計劃,而非質疑中央政府的作法。

2013年8月20日 星期二

實價課稅治本,奢侈稅則是政策實施前的「退燒藥」。

  1. 我們非常認同資本利得課稅及實價課稅是解決房屋炒作的最有效方法,但政策推動前,應先收集足夠資訊,凝聚共識,因此,在這項政策實施之前就非常需要奢侈稅這付退燒藥繼續發揮效用。
  2. 站穩立場,健全稅制,儘速推動實價課稅,這確實是政府未來需堅持和努力的方向。

電價凍漲只是飲鴆止渴

1. 服務貿易福國利民
(1) 各服務業主管機關在開放前已徵詢相關業者意見。徵詢過程不一定涵蓋每位業者,但協商決策過程皆已充分納入業者意見,絕非黑箱作業。
(2) 政府簽署兩岸服貿協議能擴大服務業輸出動能、吸引陸資來台投資及參與區域經濟整合。
(3) 服貿協議不但沒有開放中國大陸勞工來台工作,還將因陸資來台創造大量的就業機會。
(4) 這次服務貿易協議中國大陸對於台灣開放的80項承諾,都是超WTO的待遇;反觀,台灣對大陸的開放,只有三分之一優於WTO的承諾,三分之一與WTO承諾相同,另外三分之一則是低於WTO的承諾。這次中國大陸對我方開放的程度,遠大於我方對中國大陸的開放幅度,當然不對等。
2. 服貿協議效益 不能只看GDP:評估報告推估指出我國對中國大陸的服務貿易出口,將可增長4億美元(成長37%),而服務業總產值亦可增加近4億美元,就業機會增加近12,000人,效益相當可觀。
3. 電價凍漲只是飲鴆止渴
(1) 電價過低如同政府提供補貼,鼓勵大家過度用電,且扼殺節能產業的發展。
(2) 適度反應電價成本,短期內縱然會對物價有所影響,但長期可避免電價扭曲,促進綠能產業發展。進而提升我國GDP成長,還能達到節能減碳的效果。

電價調整對民生影響有限

  1. 台灣資源匱乏,99%的能源都是由國外進口,我國電價卻是世界最低的國家之一,根據IEA數據,2011年我國則排序第二低,僅次於大陸。2012年台電每度售電成本3.04元,每度虧損0.52元,光2012年虧損達621億元,至2012年底累積虧損更高達新台幣2,597億元之譜。本次調漲不但未全面反應台電的成本,對國人的影響也相當有限。目前規劃家庭用電戶每月用電量低於三百卅度,電價完全不予調整,這類用戶占總體家庭用電戶的六成七,有七百多萬戶。易言之,三分之二的民生電戶用電完全不受影響,僅對超過三百卅度電量的用電大戶始有調漲,有助於抑制這些用電大戶使用量,進而達到節能減碳的效果。
  2. 自民國92年以來,受國際燃料價格飆漲影響,發電用化石燃料價格大幅上升,加上高成本發電配比,致營運成本增加。台電公司雖努力提升燃料採購及經營績效,惟發電燃料及購電成本占電費收入比重高達7成以上,遠非台電公司所能自行吸收,惟為穩定物價、照顧民生及減緩產業衝擊,電價調幅並未反映燃料上漲成本,導致連年虧損。台電公司未來會持續從各個面向進行檢討,以改善虧損。例如台電已經和9家民營IPP電廠協商達成調降售電價格共識,每年可以省下15.4億元。

政府徵收依法而為,抗爭不應違法脫序!

  1. 依憲法第十五條規定,人民之財產權應予保障,惟國家因公用或其他公益目的之必要,得依法徵收人民之財產,且世界先進民主法治國家亦均有徵收制度,顯見徵收絕非不正義的化身,更不是戒嚴時期的產物!
  2. 對於因公共利益所受特別犧牲之被徵收財產所有權人,國家應予以補償,以填補其財產權被剝奪或其權能受限制之損失。土徵法方於去(101)1月修正,大幅提高補償成數與金額,已足給予被徵收者合理之補償。政府相關單位依法執行徵收作業,豈能說成違法亂源?
  3. 對於政府施政,人民可以有不同意見,甚至上街頭抗議表達不滿,然而一切言論表達與抗爭手段,均須在合法理性情形下為之。倘若以違法脫序方式進行,甚至出現攻訐國家體制的非理性訴求,阻擾政府正運作,斷非法治國家公民應有之行為!

政府對於縮減貧富差距不僅展現積極作為,且有實質成效!

政府移轉性支出乃為縮減一國貧富差距最有效的工具之一,以去年的「家庭收支調查」為例,雖原始貧富差仍達七.七倍,但政府增加一百多億元的八項社福津貼支出,使得去年所得差距減少一.五八倍,所得最高及最低二十%家庭其真正的所得差距為六.一三倍,除了較前年減少○.○四倍,而且創下近四年來的新低紀錄。顯然政府對於縮減貧富差距不僅展現積極作為,且有實質成效!

總統出訪拓展活路外交,有效提升國際地位

  1. 從馬總統就任以來,在對外關係上推行「活路外交」政策,此次出訪代表國家,當然是要鞏固友邦的邦誼,提升跟邦交國的友好關係,有效提升國際地位,難道要自我矮化嗎?
  2. 1970年代起經濟迅速發展的四個亞洲經濟體:韓國、中華民國、香港、新加坡,一直以來都被以「亞洲四小龍」的稱呼放一起比較。
  3. 這位十八歲女生遠赴新加坡擔任餐廳服務生,是她依據自己的興趣、能力、特點等素質,所做出的職業選擇,但不能以此個案來斷言台灣是毫無生氣的經濟。
  4. 南韓今日展現的經濟發展除了企業投資之外,更重要是積極與世界各國洽簽FTA,南韓主管FTA的產業通商資源部提出「新通商路線圖」,訂定在2017年,出口至FTA國家占總出口比重達到70%2023年提升至85%的目標,屆時南韓FTA全球網絡幾乎已建構完成。反觀台灣,光服貿協議就受到在野黨百般阻撓,如果連此種開放也擔心會影響到數百萬勞工,重創台灣經濟,未來將如何面對國際競爭,如何推動經濟發展。

大埔抗爭訴求只要以合法途徑為之,我們尊重。但民主社會少數是不是也該服從多數人的決定?

  1. 全世界民主國家私有財產制並非絕對不可穿透,只要基於公共目的,同時依照一定之法律程序,並對於被徵收者給予合理的補償,私有財產並非不能徵收。
  2. 大埔農地徵收過程已耗時甚久,中央與地方政府都有根據民眾的陳情與反應進行溝通,並進行土徵法的修法工作,並非倉促粗暴決定。
  3. 絕大部分900餘戶的地主也同意政府的徵收條件,並獲得雙贏局面。最後僅有極少數4戶反對,在經過司法訴訟後,苗栗縣府也勝訴,行政程序依法並無問題。
  4. 民主社會每個人都有權表達自己的主張,但是必須採取合法途徑為之,不能以暴力或其他不合法的方式推動。818活動的訴求,我們予以尊重,事實上土徵法依市價徵收的修法即是為了回應大埔事件所為。至於其他主張,只要循合法途徑推動,我們願意尊重民主大多數人的意見。但是你們願意接受嗎?

國民黨中常會上宣布軍方人事,並非如立委所言民主倒退。

  1. 馬英九總統為體察到洪仲丘案的緊急性與迫切性,以及人民對於此事件的關切度,所以用最快速且明確的方向做回應,以穩定政局和民心,這是正確的做法。
  2. 民進黨立委黃偉哲及淡江大學教授之批評,言之無理。基本上,馬總統乃為國家元首,同時又為執政黨主席,自然可以在經過黨政協調後,決定內閣人事,這是黨政密合的表現且兼顧民主與效率的作法。而且這也檢視馬總統在做決策前,都是聽取專家意見並經過細心思量和深思熟慮,絕非是輕言妄語。

2013年8月16日 星期五

民進黨非理性反核,為謀取政治利益犠牲人民需求與國家發展


1.民進黨執政時就曾缺電,怎是恐嚇人民?
2.某些政客拚命攻擊其他國家的天然氣比我國便宜,好像台灣和其他國家都一樣有自產天然氣,因此不用壓縮成液化天然氣才能運輸?也不用運費?民進黨每天發布核四不安的謠言,刻意挑撥迎合民粹,只是為了謀取自己的政治利益,才是真正缺乏政治道德的行為。
3.不會缺電的前提是:企業主知道沒有核四後可能缺電,而移往他國,到時候因失業而走投無路,不會是現在這些只會出一張嘴的民進黨政客!
4.身為我國的主要競爭對手、自產能源同樣僅占2%左右、且缺乏與鄰國互通電網的韓國,則是積極發展核能產業,預計將核能裝置容量占比由2017年的30%提升到2030年的41%。目前韓國核能佔發電比重約36%,大於台灣的19%。這是韓國可以在近年世界油、煤、氣等能源大幅上漲時,工業用電價格仍可維持世界最低者的重要原因之一。

政府將以專案審查方式嚴格把關陸資來台投資第二類電信事業特殊業務


1.此次開放的第二類電信事業特殊業務,只有特定用戶透過電信業者租用封閉網路來使用這些服務,敏感性及資安疑慮低。
2.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於101101日正式施行,陸資來台投資的法人或自然人,自當不得違反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另依據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訂定之審查機制,對於陸資來臺投資案件將逐案進行嚴格審查,若有對經濟、社會、文化上敏感或影響國家安全者,均可不許其投資,投資後有違反規定者,亦將限期命其停止或撤回投資。
3.資訊服務業自98年開放陸資來臺投資至今,相關投資案件審查內容都包括「是否危害台灣資訊安全」這個重要的項目,經過嚴格審查機制,審查通過的陸資企業都沒有發現對台不利情形。政府仍將監督陸資營運,若是違法影響國家安全,可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進行裁罰及停止其股東權利,並命其停止或撤回投資,決不寬貸。

政府持續積極與各界溝通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1.對於鄭秀玲建議不能開放及不能隨意開放的產業,政府已在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簽署前與相關公協會進行溝通。學者一味反對服務業開放及重啟服貿談判的建議,除了使台灣未來經貿團隊洽談自由貿易協定的誠信大打折扣之外,閉關自守只會使台灣服務業國際競爭力下降。
2.政府洽談服務貿易協議事前已徵詢相關業者或公協會之意見,各主管機關利用個別拜訪、電話聯繫、開會討論及委託研究等各種方式,蒐集業者意見,並非黑箱作業。
3.政府已透過巡迴各地的說明會及座談會,持續向外界說明,努力化解外界對於服務貿易協議的誤解及疑慮,亦在立院加開公聽會,並非沒有回應。

民眾陳情應循合法途徑;警察排除不法抗爭乃其職責所在!


1.大埔徵收案已經法院判決縣府勝訴,縣府辦理徵收,應無不法。
2.民眾在司法判決後仍有不同意見,可以循陳情等合法途徑為之,不該採取違法手段表達意見。甚至「突襲」行政院。若人人堅持己見,並以違法方式表達意見,社會豈不大亂?
3.警察執法是為了保障合法與維持秩序。手段或有檢討空間,但排除不法抗爭乃其職責所在。上綱為侵犯人權與新聞自由,顯然誇大。

馬總統跳脫黨派思維提名監委,使監委均能獨立依法行使職權。


1.近年來監察院對於整飭吏治與監督政府已發揮諸多正面功能,不應該因特定個案而全盤抹煞其存在之意義。
2.監察院的定位、存廢與功能強化,各界早存有不同看法。王院長所提監察院的改革,涉及層面廣泛,甚至可能牽動我國憲政體制與架構。此等問題並非不能討論,但要進行體制上的變革,仍需要各界形成高度共識,方為可行。
3.監委與院長互有指責,正顯示監察院組成之多元,意見不同,實屬正常。此亦代表各委員均能獨立行使職權,而非循院長一人意志行事,也不受單一政黨指揮。也正足以證明馬總統提名時跳說政黨思考。
4.所謂酬庸說並無根據,多屬外界想像臆測。監委成員均有其專業背景與社會地位,是否適任,可受公評。且其任命尚須經過立法院行使同意權,馬總統提名並非全能順利通過。酬庸之說不攻自破。

洪案真相應由司法機關調查,而非出於媒體臆測!


1.軍審法修正後,洪案已移交普通司法機關偵查審判,各界即應尊重院檢機關職權,使其有充分辦案空間。
2.自洪案發生以來,媒體動輒以法官及檢察官自居,對於案情任意評斷妄加揣測,充斥「媒體審判」之情形,如此勢將干擾檢調辦案進展,實已干涉司法正常運作。
3.尤其是在無明確事證的情形下,逕自認定何人犯罪,企圖引導司法機關辦案,恣意形塑案情的作法,不僅有違新聞道德,更將混亂視聽,不利案情真相之釐清!

民主的選舉機制是民眾對政治人物最重要的信任投票


1.立法委員是具有選票基礎的民意代表,有責任為選民主張切身的利益,表達政策訴求。
2.四年一次立委選舉投票的機制設計,就是民眾對立法委員最重要也是最直接的信任投票,兼顧政治穩定、政治監督與政治甄補的效果。

行政院組織改造已逐漸落實組織精簡並提升效能


1. 行政院組織改造的過程中,即考量了社會時空環境的變遷,以及政府效能的需求,設計更精實的行政組織,因應未來的國家發展需要。
2. 201023日修正行政院組織法。2013年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完成後,蒙藏委員會將併入陸委會並改制為蒙古、西藏事務處,陸委會本身之全銜則更名為「大陸委員會」,成為正部會級機關。
3.監察院是國家最高的監察機關,監察委員依監察法獨立行使職權,超脫黨派且不受政黨與行政部門指揮。

2013年8月15日 星期四

能源局購買關鍵字只為增進民眾了解能源事實的機會


1.核安網站的關鍵字購買,並非針對反核人士, 只要是和核能直接、間接有關的個人或單位,都被納入關鍵字範圍中,目的純粹希望關心核能問題的民眾,可以獲得更多連結到「確保核安、穩健減核」網站的機會。
2.反核人士那些非事實的聳動言論,才是在用毒藥幫人民洗腦,反正最後若因缺電或電價上漲而造成失業,這些反核人士也不用負任何責任!
3.曾幾何時,台灣的言論環境成了民粹一言堂?政府動輒得咎,被嚇得不敢買平面與電子媒體廣告宣導政策,如今連針對核能購買網站關鍵字也要被痛批,試問,政府以少許經費企圖讓民眾了解正確的能源知識有錯嗎?難道只准反核人士每天在那裡散佈謬論說:台灣人因使用核能有如睡在23萬核彈上?只准民粹放火誤導人民,不准州官點燈說明政策?
4.反核團體究竟在怕什麼?是怕媒體一面倒的優勢被破壞,了解真相的人民從此不再支持反核運動?如果並非如此,大可不必如此氣急敗壞,因為真理,只會愈辯愈明!

積極租稅改革,發揮租稅正義


1.近年來稅收調整,都是為了租稅公平正義,例如在99年度綜合所得稅納稅結構,將原本的級距613213040%,調整為512203040%,納稅戶數有將近半數適用5%之稅率,免稅者占近三成,減稅受惠家庭近六成。
2.過去為鼓勵企業來台投資,曾設有「獎勵投資條例」、「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當中設有許多投資抵減租稅優惠;但目前以「產業創新條列」取代,而當中的抵減優惠也有所限縮,也就是說企業該繳的錢比過去多了。
3.這幾年來,針對富人交易行為之加稅政策正逐步推出,例如奢侈稅,真正課到稅的是投資客跟有錢人。
4.針對富人避稅也正積極修法矯正,例如所得稅法修正草案第43條之34修正案,亦即外界俗稱的「反避稅條款」,都是為了租稅的公平正義所為的施政。

電價調整方案對經濟與民眾不會造成太大衝擊


1.為因應經濟的趨緩,目前初步朝工業用電調幅不變,商業用電漲幅縮減至10%以下,家庭用電擬以增加級距方式,降低對民生用電衝擊,其中每月用電低於330度者,不受電價調漲影響,占總體家庭用戶67%。這些做法相信能降低對經濟與民眾的影響。
2.為改善台電經營績效,台電除了內部成立專案小組,進行多方面檢討外,在未來五年的長期資本投資,也刪減兩成比例,金額高達一千七百多億。改革是需要時間的,相信隨著時間越長,改革成效會逐步顯現。
3.台灣電價長期低於成本,造成台電的虧損須由全民負擔,因此建立起使用者付費的觀念,讓電價合理化有其必要。之前決定電價調漲方案時,因未預料到全球經濟受到歐債危機影響而快速下滑,台灣也受到衝擊。雖然如此,馬總統快速做出調整,將原本一次調足的電價,分為三階段調整,這樣的勇氣,應給予肯定。
4.自去年電價調漲以來,國內的物價在國際間依然是偏低的水準,顯見電力成本的上升,對於物價的影響微乎其微。而要促進民間消費,還是要從創造就業,提升勞工的薪資著手。目前政府推動的服務業貿易協議,開放大陸業者來台投資服務業,且不能引進大陸勞工,只能聘用本國勞工,對於就業與薪資一定會有幫助,最終也能促進民間消費,民眾應加以支持。
5.目前電價調整方案還在行政院審查,預計立法院9月新會期時送入審議。

監察院改革涉及層面廣泛,部分超越院長職權,可留待各界討論


1.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監察委員依監察法獨立行使職權,超脫黨派,不受政黨與行政部門指揮。指控有政治力介入,必須提出更明確之事證。
2.司法審判與行政責任之追究性質並不相同,等同視之,未必恰當。
3.王院長上任後,監察權之行使已發揮諸多正面功能。但監察院改革之思考,部分涉及憲政體制與修法,恐非院長透過現有權力即可推動。至於監察是否須要改革,及如何改革,牽涉問題廣泛,可留待各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