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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22日 星期四

土地徵收乃為國家進步之必要做法,也是達成公眾利益極大化之方式。

  1. 基本上,在八月十六日時舉行「拯救大埔農地」所辦理的集會遊行,雖已申請用地,但卻改採音樂會的方式,已經佔用行人用路權;而且更採取非法之手段,攻擊在場維持秩序之人員。同時,八月十八日凱道集會之後,已經造成內政部的困擾。公民運動是需要理性訴求、說服的力量,而非用激烈的手段來達成目的,若以此方式將會淪於民粹運動。
  2. 根據苗栗縣政府對於大埔案的回應,事實上,已經依據《行政程序法》處理,並公告三次搬遷時間,故政府強制拆遷之手續,實為合法。至於「竹南咖啡」遭受他人攻擊,且受到威脅,純屬意外事件,不能作與此兩次事件做聯想,更不得與政治問題相牽扯。
  3. 內政部長李鴻源也針對「台南鐵路地下化」作出回應。認為主要是根據土地徵收條例來合法執行,並且說明「臺南市鐵路東移、大埔案之土地徵收,都是為達大眾之利益,不得已之措施。」因此,只要是為了地方建設的利益,實行土地徵收,是必要之措施。
  4. 而「台南鐵路地下化」工程,是由民進黨執政時就已經列入新十大建設;馬政府乃根據於此持續執行,並且預計1065月完工。事實上,受到當地人士的阻礙,導致工程延誤,所以南鐵地下化的配套方案,是需要賴清德市長,鼎力支持去計劃,而非質疑中央政府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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