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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9日 星期五

自由經濟示範區上路,促進民間投資,創造就業機會

  1. 自由經濟示範區第一階段優先納入智慧運籌、國際醫療、農業加值、產業合作及金融業,預期明年促進民間投資增加200億元,創造13千個就業機會,自由港區貿易值到2015年更可突破1兆元,其經濟效益由全民共享。
  2. 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方案早已於今(2013)年429日提出,5月份召開北中南產業溝通座談會後,於71日將「自由經濟示範區第一階段推動計畫」陳報行政院後,行政院於88日院會通過正式啟動,與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爭議並無關連,並無違反立院「國會審查通過前,服貿協議不得生效」之決議的情形。另外,陸資在自由經濟示範區內雖比照現行外資來台待遇,不受業別與股權比率限制來台投資,然而在確保我產業利益與關鍵技術主導權之考量下,經濟部仍將針對每一宗陸資進入自由經濟示範區案,實施嚴謹的事前專案審查。
  3. 自由經濟示範區允許引進國內外豐沛資金及原料,運用農產加值,帶動臺灣農業因應自由化與國際接軌。國產原料具有新鮮、質優及生產安全性高的優勢,仍將會是自由經濟示範區內業者不可或缺的原料供給來源。農委會將輔導區內業者與國內生產者進行契作或建立衛星農場,增加國內農產品之銷售管道,提高農民收益。另未開放輸入之大陸農產品若要引進自由經濟示範區內,農委會將依據業者實際營運需求個案進行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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