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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15日 星期四

呼籲在野集團勿濫用公民的政治權利


1.審查法案、監督行政機關,以及快速有效反映選民需求等,都是立法委員的重要職責。
2.無論是透過公開的媒體報導,或是在選區各別的親身服務,立法委員的言行與職責表現,隨時受到全民監督把關。
3.身為具有選票基礎的民意代表,立法委員有責任反映所屬選民的最高期待,為最多和最主要的選民利益努力。
4.當前四年一次的立委選舉,就是民眾對立法委員最重要也是最直接的信任投票。
5.呼籲各界以公平的標準,檢視並監督我國的行政與立法體系,提出理性的建言,敦促國家進步。切勿濫用公民的政治權利,以民粹的議題擾亂社會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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