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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1日 星期四

服務貿易協議,台灣是獲利較多的一方


1.在目前公布的協議版本中,大陸對我開放80項投資項目,其中有一半以上超越其對WTO承諾,更有20項超過其在CEPA給予香港的待遇。而我方承諾開放64項,只有37項為目前尚未開放陸資投資的項目。因此,以項數及雙方各自對外開放的程度來看,台灣是「獲利」較多的一方,這是無庸置疑的。
2.台灣雖然開放大陸印刷業來台投資,但僅限於投資現有公司,持股比例也不能超過50%,同時相關投資申請也將由投審會、文化部陸委會相關機關逐案審查。投審會日前即駁回中國書店來台投資一案,換言之,即便我們對陸資來台有市場開放承諾,但也須通過資格條件審核,不會照單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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