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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12日 星期一

軍審法修正條文,總統一定依法儘速公布!


1.法律案經立法院三讀通後,並非立刻成為有效的法律,還需經總統公布及相關處理程序,始成為具有規範效力之法律。
2.依憲法72條規定,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軍審法於86日通過至今尚未逾法定公布期限,何有拖延可言?
3.總統既一再表示重視洪案,對軍審法修正施行亦不會輕忽,只要收到立法院的咨文,一定依法儘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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