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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6日 星期四

ECFA後的FTA談判正如火如荼展開

針對大話新聞2011年5月25日關於「馬不是說簽了ECFA,就有FTA,請問在哪?」之偏頗報導,我們認為都是明顯誤導社會大眾的不實言論,有必要加以澄清,說明如下:一、國與國(或地區)之間的FTA談判並非一朝一夕即可竟全功,需要時間磋商與談判。自2010年6月29日ECFA簽署後,迄今還不到一年,不知道自始自終反對ECFA的人士在心急啥?只會以批評掩蓋自己的無知,讓人啼笑皆非!二、自ECFA簽署後,政府正積極尋找主要貿易夥伴簽署FTA。例如,新加坡與台灣在2010年8月,由雙方政府同時宣布兩國開始進行自由貿易的協商,目前名稱初步暫訂為「星台經貿夥伴協議」(Agreement of Singapore and Taiwan Economic Partnership,ASTEP)。這麼明顯的事實,怎麼反對人士會說政府沒在進行FTA的協商呢?難道眼睛都長在背後?三、除了上述所提的新加坡外,今年(2011)以來,經濟部已陸續前往法國、英國、德國、義大利、丹麥及荷蘭等歐盟國家,積極遊說歐盟成員國支持台灣與歐盟簽署FTA。這些舉動都被有心人士故意視而不見,只為了顏色不同就睜眼說瞎話,何其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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