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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4日 星期五

「新世紀水資源政策綱領」尚處內部討論程序階段

  水利署最近研擬的「新世紀水資源政策綱領」建議修正計畫,為了配合行政院組織再造與業務移轉,將草案於昨日(11月3日)下午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明年起升格環境資源部)召開討論會。有立法委員及環境團體則在3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宣稱該修正案「換湯不換藥、忽略生態問題」、「欠缺污染防治思維」、「缺乏集水區專責管理機制」「應立即停止,待明年環境資源部成立後,再邀集各相關部會共同商討」云云。表面係關懷水資源政策,其實是在為立委選舉造勢。
台灣地區「水資源政策綱領」最早係民國85年由行政院核定實施的版本,94年因水利主管權責移轉、地震與氣候變遷等引起水土、水文條件變化而進行修正。當時之修正案係以「全國水利會議」各界建言之結論與建言為基礎,因此修正內容即兼顧了資源「永續性、多樣性、前瞻性、可行性」以及涵蓋工程「治水、利水、保水、親水及活水」的原則,提出了「營造安全、生態、多樣的水環境」、「確保量足、質優、永續的水資源」及「建立知水、愛水、節水的水文化」為願景。並且深具生態保護與開發利用理念,以及生態治河、整合水土林海環境資源的策略思維與推動計畫,並且規定每3至5年依實際執行情況修正調整。
此次「水資源政策綱領」修正草案提出,係基於原有政策綱領的執行狀況到了須加以檢討的年限;而且內容與進度還僅止於業務主管部會內部的討論而已,未來還會舉行一連串公聽會廣納民意、再作調整與修正,然後送經建會審議及行政院會討論核定,才會付諸實施。所以,這項「新世紀水資源政策綱領」其實還處於法案程序初期而已,還有很多意見反映與修正機會,更不必被形容得如此不堪。
民進黨立法委員及環境團體真的不必在此時刻,如此敲鑼打鼓、故作緊張,一副「天要塌了、水要絕了」的姿態驚嚇民眾。立法委員對政策面有意見,大可在立法院公開質詢;環團有建議,也可循正常管道反映建言。真的不必利用社會公器、電子媒體炒作話題、混淆真相。這不是台灣民眾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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