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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3日 星期一

財金首長本於職責 維護社會秩序與金融發展

  1. 金管會本於成立宗旨,致力於發展健全、公平、效率及國際化之金融環境與市場,俾兼顧金融消費者與投資人權益、金融業永續發展及協助產業發展。因此,為人民把關,保障金融安全與秩序,積極主動關切企業經營當屬其職責範圍。
  2. 台北101大樓經營權之爭已落幕,魏應交請辭副董兼總經理,充分符合社會期望,對於財金首長在過程中的協調努力應該給予掌聲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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