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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28日 星期三

勿以攻擊司法作為缷責的政治伎倆

民進黨立委蔡煌瑯等人被控收受牙醫師公會全聯會酬庸,近日遭高等法院依職務行為收賄罪重判,相關人不知反省道歉,竟對外痛批是政治追殺、司法迫害、辦綠不辦藍,事實上:
1.司法審判是認定犯事實與適用法律的繁複過程,在「審檢分立」及「法院審級制度」運作下,故審、檢及上下級審法院就同一案件見解分歧,實為司法常態。
2.本案除民進黨蔡煌瑯等人遭判刑外,亦有前藍營立委被判處罪刑,顯見司法對於藍綠一視同仁,何有「辦綠不辦藍」、「政治迫害」可言?
3.民進黨雖宣稱堅信民主法治價值,期盼司法獨立、公正審判,落實人權保障,但其卻常藉攻擊司法,誤導民眾,謀求政治上利益。對邱義仁「安亞專案」貪污案的無罪判決,盛讚司法清明公正,對本案不利判決,則又批司法黑暗。同樣的司法制度在民進黨人眼中,竟如月亮一般,初一十五不一樣!
4.司法獨立乃維繫民主法治的重要基礎,尊重法院審判結果亦是現代憲政國民的基本素養。本案既尚未定讞,罪刑確定與否也在未定之天,當事人何不靜待司法最終的結果?如今大動作擊司法,除了對司法施壓冀求有利之判決結果外,不過只是黔驢技窮的缷責政治技倆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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