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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8日 星期四

財劃法修法程序中,何來跳票之說?

1.關於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財政部早於2009年年底即已完成,並經行政院院會通過於2010年1月5日轉請立法院審議。而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也於2010年5月6日完成該草案初審,並提報立法院院會處理。一切都是依照既有程序進行,何來在野黨批判跳票之說?
2.此外,由於各地方政府意見紛歧,財劃法才無法在立法院7-7會期如期修法完成,怎麼能牽拖至馬總統的租稅政見上?在野人士習於無中生有、亂冠罪名之行為,實令人不齒,也必須加以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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