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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30日 星期五

工時長等同競爭力強?!

馬總統繼時薪與月薪計算基準脫勾後,在黃金十年中又宣示「縮短工時,全面實施週休二日」。雖說連平均國民所得四千多美元的大陸,早在16年前(1995年5月1日),就全面實施週休二日。但此舉事涉經營成本,由於勞雇利益兩極化,自然立即引發各界評論。
從勞委會的資料可知,五成以上的事業單位早已實施週休二日,但因基本工資調漲,勞保、健保費率提高,且日前馬總統才提出「有薪颱風照顧假」,在增加勞工福祉的同時,也加深企業的營運負擔。
猶記得13年前台灣在推週休二日時,最具爭議性的話題就是;週休二日會不會降低台灣的競爭力?時至今日只要有「縮短工時」之議,企業界也必定會提競爭力的問題。
其實,提升競爭力的最終目的,無非是想增進大眾福祉,提高生活水準。因此,假若增加競爭力的方式是建築在犧牲民眾的福祉上,那就本末倒置了。再者,所謂的「競爭力」是與創造的價值成正比,與花費的成本成反比。例如一家企業的生產效率、技術水準、品牌、信用…各方面,所產生「價值/成本比」的加總,就是它的整體競爭力,花費的總成本愈少,所創造的總價值欲高,競爭力就愈高。以數學公式來表示即是:Cp=f(V/C)=Σ(Vi/Ci)=V1/C1+V2/C2+V3/C3+…(Cp=競爭力,V=價值,C=成本)
根據這個公式,我們就不難發現,第一,從生產力項目來看,因額外付出較長工時成本而產生多一點價值,並不會使「價值/成本」比(也就是競爭力)提高,充其量指示維持現狀而已,因為分母與分子成等比例增加。其次,競爭力不單指生產績效,還包括生活品質。長時間工作等於擠壓休閒、進修時間,造成生活品質與工作效能的低落。兩相加總,競爭力可能不但未提升,還會後退。
歐美國家從上世紀20年代起,工時不斷縮短,但研究結果是生產力反而提升。台灣在民國九十年把工時由每週48小時縮短為兩週84小時,但看看90年之後工業部門的勞動生產力指數,還是年年上升。甚至,單位勞動生產成本指數(以民國95年危機數)從當年的119.5的高峰開始下降,而且是年年下降,去年降到79.42。其實,台灣是工業化國家中,勞動成本下降最多的國家。可知,台灣勞工超有競爭力。
而馬總統97年提出的政見,第一階段是鼓勵協商、降低工時;現在則是進一步,希望在105年,用法定的方式,要求企業全面推動週休二日。但因各行業需求不同,必須有配套,才不致讓企業無所適從而外移,並非如綠營所言是「過期品重新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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