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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1日 星期四

落實「四六八方案」政府積極建立制度性弱勢照顧方案

1.馬總統提出的「四六八方案」,其實就是工作所得補貼,且政府為降低物價上漲與通貨膨脹對近貧家庭之衝擊,已分別於民國97年及98年實施兩階段的「工作家庭所得保障方案」,民進黨籍少數媒體批評馬總統跳票,明顯與事實不符。
2.目前政府除了將「工作家庭所得保障方案」定位為未來實施「勞動所得租稅補貼制度」(EITC)的先期計畫外,並已完成了「社會救助法」的修法,不但放寬社會救助的門檻,且將中低收入等近貧家庭納入照顧的範圍。因此,過去三年多來,馬政府不僅已經落實了當初「四六八方案」的精神,並已朝向建立制度性的照顧弱勢方案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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