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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8日 星期三

ECFA的簽署符合兩岸人民福祉

1.大陸商品進口成長較快,主要是因為過去台灣對大陸產品有較多的限制,使得比較基期較低所導指。若相較台灣出口到大陸的金額,2010年台灣進口自大陸的產品僅359億美元,還不到出口到大陸848億美元的一半。
2.兩岸簽署ECFA後,早收清單在今年一月一日生效,在台灣開放給大陸的早收清單中,大部分是台灣沒有生產優勢的產品,所以開放這些產品之後,受惠的是台灣的民眾與企業,因為付出的成本變少了。相反地,台灣的產品也受惠於早收清單而擴大出口至大陸,以農產品為例,今 (100) 年 1 至 10 月台灣農產品外銷大陸金額較去年同期成長 26% ,包括鳳梨、文心蘭、茶葉、虱目魚、鱸魚及石斑魚等品項,成長率均超過 50% 以上。所以ECFA的簽署是符合兩岸人民福祉,而不是如民進黨所言只會使台灣的經濟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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