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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8日 星期五

防堵壽險公司炒地

壽險業因挾龐大資金投資不動產,不會有資金周轉壓力,每年投資不動產金額幾乎都是逐年增加,但奢侈稅卻管不到。根據中央銀行統計,國內壽險業者投資不動產金額,二月底已突破四千兩百億元,創下歷年新高;但相較於民國九十七、九十八年,壽險業每年投資不動產金額,均淨增超過五百億元,去年起已出現趨緩現象。
多數壽險公司買房、買地大多是著眼於投資商辦收益,並非拿保險資金炒房。況且目前房價與地價已高,擔憂房價走跌風險;再者壽險業前兩年大手筆買商辦,租金投報率並不如預期,未來出手也將轉趨謹慎。
針對壽險業近年來投資的不動產,將加強房貸徵信、授信審核,保險局未來在RBC報表中,也會透過增加不動產投資來源表,要求各保險公司列出投資、協議承受擔保品、法拍取得不動產的各項金額,最重要的是列出近5年內,從關係人處取得的不動產金額。其中又分為有具控制及從屬關係、及非具控制及從屬關係者,將集團間用壽險資金相互買賣不動產的情況「全都露」。
壽險業只要不是買不動產後,以囤地、養地方式,炒高不動產價格後,未開發又轉手賣出,而是在資金30%的限額內且二年內即時運用收益,以長期資金拿來投資不動產、蓋大樓,皆是符合資金運用的特性。
但在政府正如火如荼打炒房之際,作為保險業的經營者,本身要有一個判斷,除法規之外,也要瞭解社會觀感,做適合的決定。保險局身為保險業主管機關,除了要壽險業者買地「寫報告」外,也應要求壽險業者不要在敏感時機,還高調用高價去競標土地,或賣地獲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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