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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9日 星期二

政府追加預算加薪有前例

行政院長本週可能就會宣布公務人員加薪,依主計處估計,加薪3%每年約需增加220億元預算,因從下半年調薪,將追加約一百一十億元預算。

民主進步黨柯建銘委員認為,加薪並不符預算法第79條之四項規定,因此,辦追加預算絕對違法。其實,這是柯委員誤解預算法的意涵。以追加預算加薪,民國六十五年、七十年、七十九年都有前例,並沒有適法問題,主計處將會依法編列預算送到立法院審議。

我國去(99)年的經濟成長率10.82%,創下近24年來新高,再加上調降營所稅,企業獲利頻創新高,許多企業去年、今年都已多次調薪,或是以高額紅利或股票犒賞員工。企業如此,政府難道不應為其員工調整薪資嗎?

我們認為若因景氣好轉、稅收增加,政府調整軍公教薪資,讓他們也一同享受經濟成長的果實,是應當且必要的。因此,我們認為只要加薪的財源是來自於稅收成長,而非舉債加薪,軍公教調薪並無不妥。
至於民進黨團提出「0123加薪制度」,主張委任1到5級加薪3%、薦任6到9級加薪2%、簡任10到14級加薪1%,政務官和特任官則不加薪。

我們認為執政者不需侷限於是誰提出的,只要能讓社會更公平,讓國人生活更富裕,都應將其作為一個考量方案,評估其適法性、可行性與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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