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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11日 星期五

資本利得稅制度立意良善


資本利得稅制度設計時,應考慮「稅收多元化」原則,避免過度集中,導致社會資金流入效率低的地方,例如台灣的銀行體系有近四○%的貸款流入房地產相關用途,過度投入房地產不僅無助於國家競爭力,反而有損長期發展。
「稅制邏輯的一致性」也必須考慮,邏輯是有所得就應繳稅和量能課稅的原則應該維護,避免任意訂定納稅的最低資本利得門檻。有錢人多付稅,所得少的人少賦稅,但是只要有所得就應納稅,再以社會福利幫助特別弱勢者;而訂定門檻反映的是對富人的不滿,易引起社會對立,當謹慎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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