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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17日 星期五

健全運動員培訓環境 讓運動員豪威風

運動員的培育實有賴政府與企業資源共同的挹注,有鑑於「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已通過實施,其中不乏獎(鼓)勵企業培訓運動員的優惠措施,政府機關實應廣泛宣導,導入民間資源;落實運動發展基金的運用效益,且務實檢討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的培訓效益,儘速通過「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讓國家運動選手訓練中心法制化,使其運作與管理有明確的法理依據,讓更多優秀的運動員如同林書豪一般,在國際體壇豪威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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