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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13日 星期二

改革勿忽視手段之妥當性!


1.  退休軍公教年終慰金停發與否,固不涉及信賴保護問題。然而現代法治國家對於政府施政作為,不僅要求「合法性」,更須講求「妥當性」,以及人民對政府之信任。發給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終慰金,既已是政府行之有年之慣例,驟然停發不僅妥當性似有可議之處,亦恐斲傷退休軍公教人員對於政府之信任。因此,目前有若干反對聲音出現,多為呼籲政府重視改革手段的妥當性,以及避免退休軍公教人員遭到不實誣蔑,不應一概均視之為反改革。
2.如何處理退休軍公教年終慰金之預算,牽涉行政、立法兩院關係互動,以及預算法相關法令規範,應由行政、立法部門協力共謀妥善解決之道,不宜由任一部門單獨為之,避免失之武斷。所謂「事緩則圓」,畢竟改革亦不能操之過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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